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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作者
张天瑶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18级本科生

由于工作安排、移民、服兵役等原因,婚姻关系中夫妻异地而居的情况并不少见。

2010年,上海市民政局发布的婚姻状况统计结果显示,2009年上海市民政部门办理国内结婚登记147413对,其中异地婚姻56217对,占总数的近四成。同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中心,对3317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9.5%的人表示身边存在异地婚姻,其中64%的人表示这样的婚姻“很多”。

异地而居的家庭大致上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少,聚少离多。随着城市发展,现代人生活节奏加快,“周末夫妻”或“月度夫妻”越来越多。夫妻因为工作,分离于城市和城市之间,只有在周末或节假日才有机会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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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如果有孩子,那么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似乎要担负起大部分的家庭事务责任,尤其是养育孩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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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夫妻真的如大部分人所认为的那样,相比夫妻居住在一起的模式维系感情更加艰难,婚姻生活困难重重吗?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异地夫妻又该如何做以维持夫妻感情呢?

  • 异地婚姻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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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同居而住的婚姻模式,异地婚姻中夫妻的见面少、接触少,沟通更有限,可获得的即时支持更少,并且对于维系夫妻关系很重要的性行为也更少。这些异地婚姻的特点增加了夫妻关系的不稳定因素。2018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浙江省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显示,在全省法院近 5 万(49804)起离婚纠纷案件中有30.16%的离婚因分居造成,分居成为离婚的第二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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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融合理论 (Social integration theory)(Park, 1928),夫妻关系存在于一个由亲人、朋友、同事等熟人组成的社会网络中。生活在这个网络中,夫妻的行为受到传统道德的约束,减少了越轨行为发生的机率。此外夫妻双方可以从这个网络当中获取维持夫妻关系的必要支持。夫妻融合于这个网络的程度越高,夫妻关系越稳定、越和谐(Glenn, Norval, Shelton, Beth, & Ann,1985; Trovato, 1986)。

一方面,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来分析出轨的问题(周素伟,2015),在熟人社会环境中,一个人出轨更容易被发现,且相比非熟人社会网络的处境,他被发现后会遭遇更严重的道德压力,简而言之,从理论上来看出轨的风险更高,成本更大,因此会减少出轨的发生概率。

另一方面,中国一直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的劝和不劝分传统。夫妻吵架时,两个人身边的家人、亲戚、朋友通常都会充当调解员的角色,而这些看法对我们的决定常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脱离了彼此社交网络的异地夫妻的关系可能更加不稳定。

因此,夫妻异地而居可能使双方的行为不再受到传统的社会网络监控,滋生了个人主义和越轨行为的产生,破坏夫妻关系稳定,降低婚姻满意度。此外如果夫妻一方的流动是从经济落后、传统观念较强的欠发达地区向经济相对发达、就业机会多,现代观念强的较发达地区流动,典型例子是农村地区的外出务工人员(杨立军,2014)。这种流动趋势增加了流动一方接触现代婚恋观和性行为的几率,增加了越轨行为发生的机率。再者,由于异地夫妻的性生活可能难以满足,这就更增加了婚姻生活的不稳定(张雯和李英健. 2014)。

其次,异地夫妻中家庭事务的责任分配通常是非常不均的,尤其是有孩子后,其中一方必定要付出更大的责任来养育孩子,而另一方在家庭事务的参与特别是孩子的抚育中常常是一种缺席的状态。研究表明,参与家庭事务会增加个体的婚姻角色意识,从而对婚姻关系有促进作用(尤鑫,2014)。反之,异地夫妻的家庭事务参与程度有较大差别的这一特点会对婚姻关系有负面影响。

当然,异地夫妻之间“小别胜新婚”的甜蜜也是特有的。除此之外他们在沟通有限的同时,冲突也会随之减少。社会学专家林教授认为,“周末夫妻”这种生活方式,使得生活不再一味向单方面发展,它的存在为夫妻提供最大限度的自由空间。双方不仅可以在经济独立的基础上寻求感情的独立,还可以拥有许多异性方面的朋友而不用担心自己另一半的感觉。同时还避免了在各自状态不好、心情不佳、工作繁忙的时候,因为家庭琐事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冲突。这种有张有弛的生活方式可以成为婚姻生活的调节剂。

  • 异地婚姻中影响婚姻质量的因素

针对异地婚姻的研究表明,夫妻双方的婚姻满意度总的来说受到家庭婚姻观念、原生家庭认同和分居时间三个因素的影响(楼玮群, & 陈丽云,2004)。

(1)家庭婚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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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观念(包括对家庭的承诺、夫妻平等观念和性别角色平等观念)越积极,异地夫妻的婚姻满意度越高(楼玮群, & 陈丽云,2004)。当异地而居的妻子认为婚姻应该是长久的,应当做到忠诚、信任,并愿意承担家庭责任的时候,她会对异地而居这种安排有较积极的感受:为了将来能更好的在一起,眼前的分离只是一种暂时的牺牲,是可以接受的。对家庭的承诺也能激发夫妻选择积极的应付策略来应对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困难以及分居两地的孤独感。

(2)原生家庭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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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家庭对婚姻的认同度越高,则婚姻满意度越高。双方原生家庭对于婚姻的认同度越高,则越倾向于有较高的婚姻满意度。尤其是在中国人的观念中,自己组建家庭是对父母尽孝的一部分,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婚姻是不完美的。另外,原生家庭的亲戚也可以帮助异地夫妻解决很多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例如在紧急情况下照顾孩子、搬重物等。研究表明,社会支持越高,婚姻质量越高(Blum, 1985),而原生家庭是异地夫妻社会支持的主要来源。

(3)分居时间

分居对婚姻满意度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这个“常识”也在研究中得到了验证。韩国一项针对分居时长与夫妻关系的研究显示,无论是哪个年龄组,分居的影响一直是负面的,但不是分居时间越长,婚姻满意度越低,而是呈倒U型关系。即随着分居时间的增长,其对夫妻关系的负面影响先降低再升高(Seul-Ki, Kim, Hyung-Jai, & Choi,2016)。

最后,虽然婚姻中的异地而居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经济、住房、探亲、人际交往以及子女照顾)有特殊的安排(Chandler, 1991; Blum, 1985),比如买哪儿的房子,什么时候见面,去谁的城市见面,孩子和谁住,因此面临的婚姻不稳定因素更多。但研究指出,中国人婚后的异地而居如果是为了家庭好,仍然不失为一个好选择,例如,为了出国深造、或是去大城市另谋发展等等(Abbot, Zhi, &Meredith, 1993)。

  • 维系良好婚姻的几点建议

首先双方对于婚姻家庭的信念是基础。双方需要对异地的决定以及原因达成共识,彼此明确两个人现在不在一起是为了更加美好的家庭未来。双方对婚姻家庭的承诺和责任感将极大的有利于当事人对于异地婚姻的正面感受。

其次是取得双方家庭和亲属朋友对异地婚姻的支持。有了适当的观念,还要有适时的支持,才能在情绪和日常生活中得到基本满足。夫妻双方对异地婚姻的认同可以为异地夫妻提供主要来源的社会支持,帮助以维持良好的婚姻质量。

另外,夫妻可以多分享自己的生活。“自我暴露(Self-diSclosure)”指一个人自发地、有意识地向另一个人暴露自己真实且重要的信息,也就是个体把有关自己个人的信息告诉他人,与他人分享自己的感受和信念。这被认为是建立亲密关系的前提条件(Jourand, 2005)。婚姻作为亲密关系的最深层次,对于“自我暴露”也有着较高的需求。

电视剧《周末夫妻》中,姚瑶和丈夫赵一凯分居上海和杭州,赵一凯突然的“神神秘秘”让二人甚至无法坦诚交流,关系陷入僵局。而韩国综艺节目《同床异梦2》中的柳承修夫妇,结婚7年,一直都是异地生活的周末夫妻模式。但二人的夫妻关系有爱又稳定。这跟他们善于沟通不无关系,二人同框的画面都是在聊天、分享,从当下的小事到过往的回忆到对未来的担忧,他们认真倾听、认真分享,相处舒适而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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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妻子和丈夫的自我暴露水平应该有良好的一致性。因为我们希望得到对方的积极反馈,如果双方的表露在内容、强度或稳定性上不匹配,可能会引起对方的不愉快(Derlega, & Berg,1987)。

下面分享几条具体的小建议期望异地夫妻能更好的相处:
两地分居的时候你们可以

  1. 制定规则,做好约定,增加彼此安全感。比如,不可以单独与异性看电影、游玩,不可以使用交友软件(如soul,陌陌)与异性交流,每隔一段时间要见一次面。
  2. 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增加沟通。可以在微信上随时与对方分享自己的所见所感,伴侣注意要对此有所回应;可以每天在固定的时间段视频聊天;多关心对方的生活、情绪;善于表达自己的思念之情,增加自我暴露。
  3. 记住重要的日子,多制造惊喜。在对方生日那天送一个精心挑选的礼物,偶尔写封爱意满满的信邮寄给对方,在平常的日子送一束鲜花给他/她……

团聚的时候你们可以

1.突然去找对方,制造惊喜。

2.一起做一些对方喜欢的事情,创造美好瞬间。一起去游乐场玩,一起做手工,一起听喜欢的明星的演唱会。

3.敞开心扉聊天。难过了就钻进对方怀里,开心了就一起哈哈笑,在对方面前卸下所有防备,做最真实的自己。

4.每次相聚时,都做一些不一样的事情,保持新鲜感。这次一起看电影,下次一起做手工,再下次一起去野餐……

结语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流动越来越普遍,“周末夫妻”的异地婚姻模式也越来越多。不可否认,相比同居而住的婚姻模式,异地婚姻确实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与潜在危机,但是“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说法也是正确的。别离是为了更好的重逢——许多异地婚姻的夫妻都持有这样的信念,实际上,它不仅给予了自己心理安慰,也实实在在的对个人的行为和想法产生了正面影响,对异地婚姻的维持功不可没。正如谭咏麟《相信便可以》所唱“能相信,方有着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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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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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鑫. (2014). 从私领域到公领域有多远?——影响城镇女性经济参与的微观因素分析. 2014年中国社会学年会"社会性别视角下的社会治理现代化" 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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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vato, F. (1986)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igration and Provincial Divorce Rate in Canada,1971 and 1978 A Reassessment.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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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撰写 | 张天瑶
编辑 | 万 宜
策划 | 侯依依

原创 婚姻家庭研究咨询中心 婚姻家庭研究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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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作者
Dipsy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18级本科生
中国婚姻家庭小组成员

婚姻冲突是指夫妻之间公开的或隐蔽的对立和意见分歧,即我们平常说的“闹矛盾”、“闹别扭”。夫妻之间的冲突既可以是为某问题意见不和的争论,也可以是情绪上的相互对立和不满(杨阿丽,方晓义, 2010)。阿珍和阿强最近就刚好因为一件“小事”闹得不可开交:

阿珍与阿强新婚燕尔,刚刚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他们都还在学习如何适应新的角色,学着慢慢探索属于他们的婚姻生活。在登记结婚后的某个傍晚,他们终于把各自的生活物品搬进了新家,连续几天的奔波总算是稍微告一段落了,但面对新居两人却有不一样的想法。

阿珍觉得刚搬家不久,家里有些地方乱糟糟的需要整理与清扫,想象两个人在家里一起做家务,共同为新生活努力的画面让阿珍感到非常温馨。而阿强则有不同的想法,婚前婚后已经忙活了好一段时间,已经很久没有与自己的朋友们见面和踢球了,有了孩子之后他的爱好或许需要为孩子的需要让路,所以趁着现在事情基本告一段落,他希望能够放好好放松一下。二人对于家务什么时候做的想法发生了分歧,于是一段对话展开了:

“非得今天大扫除么?好不容易空下来了,我想出去见见朋友怎么了”,阿强说。
“整天就知道出去玩,家里这么乱也不整理整理”,阿珍反驳道。
“整理这件事慢慢来不行么?我什么时候只知道玩了,婚礼前前后后我没忙活吗?” 阿强回应道。
“那你干脆利落忙活完今天不行么?非得剩下点活的时候出去玩,最后还不是我一个人做完,你根本就把这个家放在心上!”阿珍面对阿强的质疑用更强力的指责予以回击。
“我什么时候说把活都让你一个人干了?能不能好好说话了?这日子是不是没法过了?”阿强面对指责情绪也逐渐上头。
于是争吵逐渐在二人的相互指责中升级……

但是等等!阿珍阿强的争吵真的在讨论什么时候整理家务吗?

亲密关系冲突是两个个体为获得各自需求的满足所面临的一种两难情境(苏彦捷, 高鹏, 2004)。阿珍与阿强的争吵背后反映的是他们各自的内在需求产生了冲突——阿珍希望阿强能够在家庭生活当中表现出负责任、有担当的态度,通过两个人的投入与付出,让这个初生的家能够给予她归属感和安全感。而阿强也明白在婚后生活保留完全个人生活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自己需要在未来的生活中逐渐肩负起更多的责任,所以他希望尽可能平缓地进行角色转换,但妻子阿珍的指责让他感觉一直以来的付出和对家庭责任的认识都被否定了,他只是希望能够在家庭生活里保留一点属于自己的时间,并不是逃避家务

那既然大家心里都是为了这家好,阿珍或者阿强让一步不可以吗?退一步海阔天空,毕竟人生路漫漫,以后还要一起搭伙过日子呢。但妥协真的是夫妻冲突的解决之道吗?

妥协会是夫妻冲突的终极解决之道吗?

在生活中,我们或许都听到过这样的劝解,“哎呀,夫妻难免会闹矛盾啦,这点小事你就让一下他(她)嘛,都是一家人,不要斤斤计较嘛”。假如阿强选择不去踢球,留在参与家务,亦或阿珍一力承担剩下的家务,即时的冲突化解了,但这样的让步真的不需要付出代价吗?“让一让”就能让生活更美好吗?

这种让步在婚姻与家庭的研究当中被称作“牺牲意愿(willingness to Sacrifice)”,是指为了伴侣或关系的利益而放弃自己当下的利益(Van Lange, Rusbult, Drigotas, Arriaga, & Witcher, 1997)。一些研究认为,牺牲意愿对婚姻质量有正向预测作用,也就是说更强的牺牲意愿与更高的关系满意度、稳定性相关(Lange, Agnew, Harinck, Steemers, & Vugt, 1997);但是也有研究指出,个体在关系中牺牲自己的真实愿望和心理压力的增加、关系满意度的下降呈现显著的相关(Cramer, 2002; Fritz & Helgeson, 1998)。

或许让步和妥协的确为维持或者促进双方关系的确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代价也很明显,使用这样的方式处理冲突会让处于关系中的双方逐渐对婚姻产生不满,甚至为此感到愤怒或抑郁。即使阿珍或阿强能够在这次冲突中选择让步,但未来依然会遇到许多相似的情境。长此以往,对婚姻幸福是一个重大的隐患。既然一味的让步并不可取,我们又应该怎样面对婚姻生活中双方选择的不一致呢?

面对婚姻中不可避免的分歧与摩擦,该如何是好?

关于婚姻的归因理论(marital attribution theory)指出,夫妻双方在面对问题的时候,常常关心的是怎么解释伴侣行为,这种对行为原因的解释便是归因。我们对自己及伴侣行为的解释是会否形成婚姻冲突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

研究发现消极的归因通常导致婚姻冲突的发生和升级,因此,面对婚姻冲突首先应当确保充分的沟通确保充分理解对方想法,还应该避免做出自动化的消极归因。在双方评价幸福程度较低的婚姻中,一方会倾向于将对方的行为归因为内部的、稳定的特点;反之,幸福的婚姻中则有更多关系促进的归因,如暂时的,情境性的(Stander, Hsiung, Ping-Chuan, & MacDermid, 2001)。同时,阿珍或许还会受到基本归因谬误(fundamental attribution error,FAE)的影响,也就是人们常常把他人的行为归因于人格或态度等内在特质上,而忽略他们所处情境的重要性。从先前的对话中不难理解阿珍认为阿强“只想玩”、“不顾家”的想法,是因为对阿强采取了消极的归因方式。

那么,如果阿珍和阿强对对方进行积极的归因了,事情会怎么发展呢?

假如阿珍是这么想的:阿强最近因为婚礼的事忙前忙后好一段时间了,平时工作也比较忙,最近和朋友们踢球的次数也的确因此变少了许多,今天奖励一下他稍微放松一下好了。又或者阿强是这么想的:最近搬家的确是挺累人的,但阿珍也是希望早点把家收拾好有个安乐窝,球下次还能约,今天要不还是陪陪她吧。或许争吵就不会发生了。当然只有积极的归因是不够的,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想法也是化解婚姻冲突的重要一环。

阿珍(阿强),我想对你说

积极的沟通方式是建设性沟通(constructive communication),双方针对意见分歧主动寻找解决办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沟通过程中采取适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能够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聚焦于问题讨论。研究表明,夫妻间建设性沟通可以显著地正向预测自身感知到的婚姻质量(张锦涛, 方晓义,&戴丽琼, 2009)。消极沟通行为不仅不能够解决冲突,有可能加深双方的隔阂。也就是说,经常进行积极沟通的夫妻,不仅能够更好地应对婚姻冲突,还能提高婚姻满意度。婚姻生活中的摩擦和分歧或许并非我们原来想象的只有坏处,相反,这也是双方迈进人生新阶段的一次磨合期,如果成功过渡,将会令这段婚姻更长远、更幸福。

李逢战(2014)的研究结果对夫妻婚姻幸福有所补充,女性的婚姻质量受其同伴影响比男性更显著,也就是说阿强对阿珍的婚姻幸福感影响更大,这或许能够提醒阿强,阿珍的婚姻幸福的确更加依赖于他对妻子的谅解和支持。

当阿珍和阿强看完我们今天的更新后…

阿强:“我明白你对我们的新家充满着期待,希望能够早点收拾好开始我们的新生活,和朋友踢球这件事我下次应该提前和你商量。”
阿珍:“嗯,我确实不应该那样说你,我知道你为了我们的新家也付出了很多。这段时间你辛苦了… 今晚踢球我可以做你的专属拉拉队员吗?”
阿强:“阿珍你对我太好了!我保证,明天一下班就飞奔回家,卫生全都包在我身上!”
阿珍:“没关系,我们一起做的话其实很快就能搞定了。”

新婚生活无“小事”

社会学习理论(social cognitive theory,SCT)认为婚姻的实质是夫妻之间的行为互动,个体的行为从配偶的反应中得到强化或消退,并进一步影响婚姻质量。一系列研究表明,相对于其他互动,婚姻冲突的解决是影响婚姻质量的关键(Karney, Bradbury, & Thomas, 1995)。

也就是说,合作解决婚姻冲突是婚姻关系中重要的互动情境,也是影响婚姻满意度的一个重要变量(Rosen, Myers, & Hattie, 2004)。在冲突发生和解决的过程中,夫妻要进行一系列的协商,其间深入得了解对方的观点与感受,有利于夫妻间的情感表达。其次,在解决问题后,夫妻双方会获得一种成就感,自我肯定并肯定对方,增强对关系的自信心。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婚姻冲突都是坏的,要知道,婚姻冲突是无法避免的,影响婚姻质量不在于冲突本身,学会如何良好沟通,避免消极归因,正确应对冲突才是关键。

面对新婚生活,夫妻二人都需要逐渐面对和学会解决许多琐碎的家庭事务。夫妻双方如何团结一心,合作解决家庭事务

如何解决这些杂事每个家庭都有着不同的策略和方法,有时候我们首先采取的是从我们自己原生家庭中习得的方法,但这不意味着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唯一的解决方式,特别是我们的伴侣。学会在新婚生活中聆听对方的心声,构建符合属于这个新新家庭的问题解决方法,是每一对新婚夫妻为了长久的婚姻幸福必不可少的努力。(阿珍和阿强纯属虚构)

啊对了,我们面向新婚夫妻(同居伴侣)的国自然基金科研项目《新婚夫妻互动与婚姻关系的动态性变化关系:情绪情感的中介作用》正好开始了!阿珍和阿强也表示非常有兴趣通过参加科研项目增进对新婚生活的了解,并表示为中国婚姻和家庭幸福贡献力量是他们责无旁贷的事!我们非常感谢阿珍和阿强对我们的大力支持,有兴趣的新婚夫妻(同居伴侣)们请继续下翻,参与我们这次的问卷调查活动!符合条件的参与者我们会送上一点小心意,答谢你对我们的大力支持!

别走开,下面是我们的课题简介哦~

在目前家庭教育相关资源紧缺的社会现状下,对中国家庭、夫妻婚姻状况的调查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新婚夫妻互动与婚姻关系的动态性变化关系:情绪情感的中介作用》是由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院方晓义教授领衔开展的一项国家级重大课题研究项目,旨在调查研究中国新婚夫妻婚姻及家庭状况,了解新婚夫妻互动模式及婚姻关系变化,提高新婚夫妻关系质量。

我们诚挚邀请您和您的配偶参加我们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新婚夫妻互动与婚姻关系的动态性变化关系:情绪情感的中介作用》,该项目能够帮助您更加深入地认识和了解自己的婚姻关系,建立夫妻之间的良好互动模式,促进婚姻质量与稳定性的提高,为未来的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

目前项目正式面向社会开放,欢迎您参与到我们的科研活动中来,或者向身边的新婚夫妻推介!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

  1. 生活工作在中国大陆地区;
  2. 学历在大专或以上;
  3. 伴侣关系(满足下述条件即可):

a) 伴侣双方均为异性恋;
b) 新婚半年以内(初婚、未育,婚姻登记日在最近6个月以内)的夫妻。

  1. 伴侣中任意一方参与即可。

欢迎您扫描下方海报展示的二维码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参与者后续会有专人与您联系)!

填写本次登记需时约2分钟,为感谢您的贡献,符合条件并完成问卷调查的参与者我们将提供:

a.人民币20元;
b.2020年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发展心理研究院长江学者、著名婚姻家庭研究与治疗专家方晓义教授主编的专注于疫情期间家庭心理自助的图书《家安心安: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家庭心理自助手册》电子版一份。

参考文献:
琚晓燕, 方晓义, 李晓敏. (2016). 话题提出者、情境效应对夫妻互动行为的影响. 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 24(002), 32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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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娟, 方晓义, 谢庆红, 曹洪建. (2015). 婚姻承诺与婚姻质量的关系:夫妻牺牲行为的中介作用. 心理与行为研究, 013(002), 171-178.
贾茹, 吴任钢. (2012). 亲密关系冲突应对方式量表的修订及信效度检验. 精神医学杂志, 25(4), 241-244.
苏彦捷,高鹏.(2004).亲密关系中的日常冲突及其解决. 应用心理学(0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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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婚姻家庭研究咨询中心 婚姻家庭研究与咨询中心
北师大中国婚姻家庭研究小组
我们隶属于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院,专注于中国婚姻与家庭研究,致力于将实用有趣的学术成果分享给大家。

本期作者
谭晰元
北京师范大学2018级本科生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民法典多条法律进行了修订。其中一条关于婚姻法律的修订引起了民众的极大关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另外,前款规定期间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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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早在2008年,就有政协委员提交了建立“离婚冷静期”的提案。“离婚冷静期”的提案及通过离不开中国离婚率的现状。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家数据,中国的离婚率自2002年到2018年,已经连续16年上涨。2018年一年内,中国结婚登记的对数共有1014万对,而此年内离婚登记的对数竟高达446万对(446万对包括2018年及2018年以前登记结婚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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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的官方数据

基于中国不断攀升的离婚率,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减缓夫妻的冲动离婚。中国事实上是世界上离婚手续最简便、离婚最快捷的国家之一,离婚夫妇当场就能拿到离婚证。设立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一方面提高了离婚的社会成本,另一方面给夫妻双方冷静思考的时间,冷却彼此的不满和愤怒,重新考虑婚姻的可能性,避免冲动做出不理智的决定。总的来说,“离婚冷静期”对于冷却双方情绪、化解婚姻危机、维护家庭稳定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不过网友们纷纷质疑“离婚冷静期”是否能真正挽救一段走入危机的婚姻。有些人认为,大部分的离婚者都没有将离婚当作儿戏,是长期深思熟虑的决定,因此离婚冷静期的三十天是多此一举;有些人认为,两人后悔了可以复婚,没有必要设置“离婚冷静期”给双方二次决定的机会;有些人认为,“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反而加剧了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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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感受到离婚危机的来临时,一种可行的方法是婚姻咨询。2010年的一项研究专门对134对“长期受婚姻折磨”的夫妻提供了26周的婚姻咨询,并在随后5年对他们开展了追踪调查,发现有48%的人在接受咨询后的5年,婚姻状态有了显著改善,而27%的人以分居或离婚告终,其余的人没有变化或关系恶化(Christensen,2010)。因此可以看出,虽然部分做了咨询的夫妻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婚,但婚姻咨询在多数情况下能够给即将破裂的婚姻带来转机,一定程度上降低离婚的概率。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浪漫、可靠、愉快的爱情,希望在人生长河中能够与一个人长厮相守,然而现实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粗离婚率数字以及议论中反映出当代人对婚姻现状的悲观态度却不禁令人唏嘘。假如“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也没能阻止婚姻走向终点,离婚后的人们将会经历怎样的过程?人们该如何更有效地进行离婚适应?本篇推送,我们从心理学的角度谈谈离婚对离婚者个人的影响,以及离婚者如何更好地进行离婚适应。或许你是挣扎在婚姻苦海中的一员,或许你此刻正处于离婚后的悲痛期,又或者,你身边有需要你支持的离婚朋友。希望这篇推送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离婚的我们会经历什么样的起伏?

“赚钱主力从两个人变成了一个人,没有人替我分担经济压力了。”
“好难习惯枕边没有他陪伴的日子…”
“家人同事听说我离婚的消息之后,他们看我的眼神有微妙的变化,让我感到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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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量的心理学研究都将离婚看作是个体必须要适应的压力生活过渡(Amoto, 2000)。对离婚者而言,失去一位人生伴侣无疑会遭受身心健康、经济、社会的多重影响,其中许多的影响被认为是令人反感、压力大甚至潜在的创伤(Amato & Booth,1991;Lucas,Clark,Georgellis & Diener,2003)。当然,婚姻的结束也可能产生积极的后果。离婚相当于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生事件,这个节点标志着离婚者需要适应整个生活模式的转变。因此以下我们总结了离婚者在离婚后可能经历的6点心理影响,希望对离婚者的适应过程有所帮助。
1.身心状况下降

离婚后多年,离婚者的身心状况通常会恶化,包括愧疚,沮丧和亲密感等困扰(Afifi & Hamrick, 2006; Waite, Luo, & Lewin, 2009)。Leary(2001)等心理学家的研究甚至发现,那些失去亲密关系(例如婚姻关系)的人可能会升级为更严重的问题,包括滥用药物,自杀念头或自杀企图
2.自尊心受挫

大多数离婚者在心理学研究中报告了自尊心和生活满意度的降低,并且增加了抑郁和孤独感(Amoto,2000)。不过,离婚前后,自尊心的变化轨迹也存在着很大的个体差异。其中,经历过经济困难、有宗教信仰与尽责程度低的离婚者在离婚后的几年里,自尊心下降最为明显。
3.延续的依恋

离婚终结了婚姻中的仇恨和愤怒,但婚姻中持久的爱却不会轻易结束。你离开了,并不代表我可以短时间内放下对你的依恋。William 在1988年做的婚姻研究呈现出了这样一个结果:刚经历离婚的离婚者内心依旧会被前配偶的积极印象的想法所占据(相比于前配偶的其他特征),并且这可能加剧主观困扰。大家往往会忽视依恋也是离婚过程的重要方面。
4.新角色适应

适应离婚后各种不同的社会角色也是离婚适应中的重要部分。比如工作角色、休闲角色、在孩子前的角色。离婚者需要有意识地与过去的已婚身份解绑,从而发展出一个独立的身份。在工作、日常交友、亲子互动中,在所有状态下,你不再是谁的妻子或丈夫,你就是全新的你。
5.社会支持的减少

首先,对于已婚者来说,社会支持的主要来源就是配偶。离婚将导致与社会支持相关的许多损失,例如情感支持和陪伴(Amato,2014)。此外,离婚还会限制与前配偶的亲戚,朋友或熟人的接触。离婚后不久,大多数离婚者都报告了社会网络的缩小,并且在一般的情况下,这些损失在离婚后的几年中都是不平衡的(Terhell,van Groenou & van Tilburg,2004)。
6.抗压韧性更强

虽然上述影响都听起来都是悲伤的,但也有一些有离婚经历的个体表现出积极的结果,离婚后他们在压力事件的考验下表现出更加顽强的一面。离婚在某种程度上也被视为积极的转折点,使人们从长久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出来,并增长了阅历(Hawkins&Booth,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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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地进行离婚适应

离婚适应被心理学家定义为“没有出现生理和心理的疾病症状,能够在家庭、工作、休闲等所有状态中担任起恰当的日常角色责任,发展出一个独立的身份,解绑已婚的身份”( Kitson & Raschke,1981;Amoto, 2000;Rohde-Brown,2011)。也许离婚已成定局,但我们不能放弃对生活的热情,要积极地接纳与适应离婚后的人生。
尝试拓展社会网络,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

社会支持是克服危机并成功适应离婚后生活的重要关系资源,社会支持也会作为调节心理健康的中介,进一步适应离婚后的生活(Anna & Hanna,2016)。朋友家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鼓励与情感安慰能够减轻婚姻破裂带来的损失感。脱离了与前配偶相关的社交圈,那么就试试和新朋友交往,联络一下久违的老朋友,一定能从他们身上汲取一些生活的希望。
避免将婚姻的终结视作一种“失败”,坦然地接受配偶的离开

根据压力和应对理论,人们对离婚的看法会影响他们后来的适应。对婚姻持积极态度、对离婚持接受态度的人,离婚后对配偶的依恋要比对婚姻持消极态度、对离婚持拒绝态度的人依恋少(Hongyu Wang & Paul R. Amato,2000),因此对婚姻保持更加开放与接受的心态,适应离婚的过程也会更加顺畅。
有意识地进行各角色转变

尽管过去习惯了家庭内的各种细节分工,习惯了配偶下班送自己回家,习惯了两个人的旅行,既然离婚赋予了自己独立的身份,就要有意识地把自己从沉浸的已婚角色中拽出来。将离婚后的生活当作新旅程的起点,在家庭、工作、休闲等各种状态下担负起新的日常角色责任。

参考文献:
Afifi, T. D., & Nussbaum, J. (2006). Stress and adaptation theories: Families across the lifespan. In D. O. Braithwaite & L. A. Baxter (Eds.), Engaging theories in family communication: Multiple perspectives (pp. 276-292). Thousand Oaks, CA: Sage.
Amato, P. R. (2014). The consequences of divorce for adults and children: An update. Društvena Istraživanja / Journal for General Social Issues, 23, 5–24. doi: 10.5559/di.23.1.01Amato, P. R. (2000). The consequences of divorce for adults and children.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62, 1269-1287.
Amato, P. R., & Booth, A. (1991). The consequences of divorce for attitudes toward divorce and gender roles. Journal of Family Issues, 12, 306-322
Anna Kolodziej-Zaleska, & Hanna Przybyla-Basista. (2016). Psychological well-being of individuals after divorce: The role of social support. Current Issues in Personality Psychology, 4(4), 206-216.
Berman, W. (1988). The Role of Attachment in the Post-Divorce Experience.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54(3), 496-503.
Christensen, A., Atkins, D. C., Baucom, B., & Yi, J. (2010). Marital status and satisfaction five years following a randomized clinical trial comparing traditional versus integrative behavioral couple therapy. Journal of Consulting and Clinical Psychology, 78(2), 225.
Hongyu Wang & Paul R. Amato(2000). Predictors of Divorce Adjustment: Stressors, Resources, and Definitions. 62(3), 655-668.
Kitson, G. C., & Raschke, H. J. (1981). Divorce research: What we know; what we need to know. Journal of Divorce, 4(3), 1.
Leary, M. R., Koch, E. J., & Hechenbleikner, N. R. (2001). Emotional responses to interpersonal rejection. In M. R. Leary (Ed.), Interpersonal rejection. New York: Oxford Press.
Lucas, R. E., Clark, A. E., Georgellis, Y., & Diener, E. (2003). Reexamining adaptation and the set point model of happiness: reactions to changes in marital statu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84, 527-539
Rohde-Brown, J., & Rudestam, K. E. (2011). The role of forgiveness in divorce adjustment and the impact of affect. Journal of Divorce & Remarriage, 52(2), 109.
Terhell, E. L., van Groenou, M. I. B., & van Tilburg, T. (2004). Network dynamics in the long-term period afer divorce. Journal of Social and Personal Relationships, 21, 719–738. doi: 10.1177/ 0265407504047833
Waite, L. J., Luo, Y., & Lewin, A. C. (2009). Marital happiness and marital stability: Consequences for psychological well-being.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38, 201-212.

作者:婚姻家庭研究咨询中心 婚姻家庭研究与咨询中心
北师大中国婚姻家庭研究小组
我们隶属于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院,专注于中国婚姻与家庭研究,致力于将实用有趣的学术成果分享给大家。

本期作者
陈羽鑫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18级本科生

近日,《传闻中的陈芊芊》这一广受好评与热议的电视剧宣告完结。在这部剧中女主陈芊芊的家乡——花垣城秉持女尊男卑的规范,而男主韩硕的家乡——玄虎城秉持男尊女卑的规范。两人之间也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这似乎映射着我们日常生活中关于女权以及夫妻间权力关系的探讨。上期我们已经探讨了女权以及女权主义的相关研究。

可点击阅读:由冠姓权引发的男权女权之争 | 关于女权与女权心理学

那这一期,我们将将目光进一步投向微型的社会以及社会的小单元——家庭,谈谈婚姻中的夫妻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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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权力更大?

妻子和丈夫谁的权力更大?在大多数家庭中,丈夫把握更多的权力或夫妻平等的分配权力。在埃及,总体而言,妻子的权力明显小于丈夫。无论是在购买东西的决策,探望亲戚朋友的决策,孩子教育等方面妻子的决策权都明显较小。大多数情况下是丈夫主导这些事情的决策,而她们甚至并不参与到决策中去(Yount,2015)。

而在中国的另一项研究结果显示,在农村家庭中妻子的权力明显小于丈夫,不过权力差距似乎并不像埃及的夫妻那样差异悬殊。而在城镇家庭中,妻子与丈夫的权力分配则更平等。他们共同对经济管理,孩子教育等方面进行决策(Cheng, 2019)。

另一项在美国进行的研究得到的数据也显示,在家务分配的决策中,当中产阶级家庭的妻子想要平等的分配家务时,她们中的大多数的确能够与丈夫平等的分配。而工人阶级的妻子想要平等的分配家务时,她们中的大多数却并不能做到。也就是说,在家务分配这件事上,美国中产阶级的夫妻可能更倾向于平等的分享权力,而工人阶级的家庭中则是丈夫把握了更多的权力(Miller& Carlson,2016)。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了夫妻权力的差异呢?

夫妻权力的影响因素

在夫妻权力研究领域,基于对韦伯定义的认同,权力被大多数研究者看做是在特定社会关系中个人即使遭到对方反对也能行使自己意愿的能力(McDonald,1980)。

【夫妻双方的资源】

其实,有关夫妻权力的理论及研究本身就起源于社会交换理论。这种起源于社会交换理论的关于夫妻权力的理论被译为资源理论。

该理论认为夫妻间的权力关系主要取决于双方拥有的资源。也就是说,谁拥有的资源更多,谁就在夫妻间的权力关系中占主导地位。夫妻双方都为婚姻或者说为对方带来一些资源,因此相对来说双方间拥有资源更多的那一方也就被认为是在夫妻关系中更具权力的一方。尽管在后来该理论以及理论提出的研究受到不少批评,比如夫妻权力还受情感影响,而不只是受教育,经济这些传统意义的资源的影响(Safilios-Rothschild,1970)。但大家普遍认同夫妻权力关系与各自持有的有价值的资源有关。

后来也有不少研究是基于这个观点进行的(张丽梅,2008)。如有研究结果显示,尽管无论是工薪阶层,还是中产阶级的女性都希望与丈夫平等地分配家务劳动,但事实上,中等阶级的女性更多的实现了平等分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对工薪阶层的女性而言,她们更能行使权力(Miller& Carlson,2016)。此外,也有研究结果显示,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妻子对家庭决定拥有最终决定权的可能性较高(Cheng,2019;Yount,2015),有工作的妻子权力更高等(Zhou, 2016)。

【亲子关系】

不过夫妻权力的关系并不只是受相对资源的影响,还与所处社会文化下有关夫妻间谁是权威或是否支持平等的夫妻权力关系的文化规范有关。这种理论观点被称为“文化规范论”或“意识形态论”。

该理论主要是基于这一发现提出的,即美国和法国的数据显示,丈夫的教育状况、职业状况和收入等状况越好,他们在夫妻两人间的权威就越高;希腊和南斯拉夫的数据显示,那些教育状况、职业状况和收入等状况较好的丈夫,他们在夫妻两人间的权威反而比较低。

研究者对此的解释是,在并不那么发达的区域,拥有资源的多少可能并不仅仅是表明拥有资源多少本身的差异,还意味着对社会结构的理解的不同。教育尤其可能是一个很关键的影响因素。比如,教育程度更高的希腊男子其实是更支持与妻子平等分配权力这样的观点的(Rodman,1967)。也确有研究显示,具有更现代的意识形态的丈夫承担更多的家务(Li, 2018)。

不过,到底是在父权社会规范下还是平等分配权力的社会规范下,夫妻权力关系中资源与权力的之间的联系更紧密呢?不同研究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同。“文化规范论”的提出者主张在平等社会规范下这种联系更紧密。但也有研究者发现反而是父权社会规范的社会环境下夫妻权力更多地取决于各自有价值资源的多少(Burr et al., 1977)。总而言之,可以比较明确的是,社会文化确实对夫妻间的权力关系存在某种影响。

【爱与需要】

此外,夫妻权力关系也并不只是依仗上述提到的如“经济资源”,“教育资源”等实体的资源有关,还与夫妻彼此间的爱与需要有关。根据“相对的爱和需要理论”,夫妻间的权力关系与对彼此的需要与爱有关,相对而言,需要对方的一方相较可能权力较低,因为他/她要远离婚姻的破裂(Safilios-Rothschild,1970)。有研究结果显示,即使是在父权制更为明显的社会环境中,随着丈夫渐渐地依赖妻子,妻子的地位也有所提高(Zuo ,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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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权力对婚姻的影响

夫妻间的权力关系还会对婚姻质量以及婚姻满意度产生影响。平等的夫妻权力关系有助于婚姻的幸福感。夫妻双方在夫妻权力结构更加平等的情况下,对婚姻的情感方面更加满意。

此外,妻子对婚姻权力过程以及权力结果的感知都会对当前婚姻的幸福感产生影响,并且可能间接的对多年后的婚姻幸福感产生影响(Lebaron et al, 2014)。而也有研究结果显示,当男性处于相对劣势地位时,他们的婚姻满意度会降低,不过当男性是出于爱与需要的目的将部分家庭权力让给妻子时,他们的婚姻满意度并不会明显下降(朱斌,2015)。另外,也有研究结果显示,在互相沟通中更加尊重彼此能够提高双方的家庭地位满意度(徐安琪,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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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尽管对夫妻权力关系产生影响的因素有很多,夫妻权力也确实对婚姻质量以及双方的婚姻满意度有相当的影响,不过这并非意味着谁占据权力的高峰,谁就会体验更好。无论是对妻子,还是对丈夫而言,或许更多的沟通与理解才是提高婚姻的质量与幸福感的一个更好的途径。

参考文献:
时聪聪. (2012). 资源因素、文化规范和城乡家庭夫妻权力[D].南京大学. (4), 57
徐安琪. (2004). 夫妻权力模式与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研究. 浙江学刊, (2), 208-213.
朱斌, and 乔天宇. "“妻管严”的婚姻生活幸福吗?——基于家庭权力关系与婚姻满意度的分析." 青年研究 05 (2015): 85-93. Web.
张丽梅. (2008). 西方夫妻权力研究理论述评. 妇女研究论丛, (3), 75-81.
Burr, W., Ahern, L., & Knowles, E. (1977). An Empirical Test of Rodman's Theory of Resources in Cultural Context.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39(3), 505-514.
Cheng, C. (2019). Women's Education, Intergenerational Coresidence, and Household Decision-Making in China.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81(1), 115-132.
Lebaron, C., Miller, R., & Yorgason, J. (2014). A Longitudinal Examination of Women's Perceptions of Marital Power and Marital Happiness in Midlife Marriages. Journal of Couple & Relationship Therapy, 13(2), 93-113.
Li, X. (2018). Urbanization Paths and Changing Gender Relations in Contemporary Chinese Families: Effects of Gender Ideology, PQDT - Global.
Rodman, H. (1967). Marital Power in France, Greece, Yugoslavia, and the United States: A Cross-National Discussion.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29(2), 3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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