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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中国婚姻家庭研究小组
我们隶属于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院,专注于中国婚姻与家庭研究,致力于将实用有趣的学术成果分享给大家。

本期作者
赵 睿
心理学部2019级本科生
中国婚姻家庭小组成员

小丽和丈夫结婚三年了,但是丈夫干涉她的自由。有时小丽周末约了闺蜜出去逛街,丈夫会软磨硬泡让小丽爽约,在家陪着自己和孩子。每次小丽与同事聚餐,丈夫都不停打电话催她回家。

小丽知道丈夫是爱自己的,但丈夫过强的控制欲让她很不快乐。

小丽对丈夫表达过自己的不满,但是丈夫不理解她。

阿亮和女朋友已经在一起两年了,感情也算稳定,但阿亮和她相处时,常常情绪低落,因为她总是贬低阿亮:

“告诉你多少次了,不要这样做,你还是不听,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

“这件衬衫太丑了,赶紧换一件吧,你眼光也太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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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亲密关系中,有时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方比较强势,而另一方处于被动、被支配的地位。这其实就是亲密关系中的权力不平等。这种权力不平等在处于青少年晚期的情侣中,发生率约为45%,在婚姻关系中这个比例会更大一些(Rostosky et al., 1999)。

异性亲密关系中,男性的权力往往大于女性,已婚夫妻尤为如此,但近些年来,随着平等意识深入人心,权力不平等现象逐渐减少。尽管如此,许多家庭婚姻中的问题都来自于权力不平等。今天,就让我们了解一下亲密关系中的权力,以及如何面对和处理这种权力不平等。

什么是亲密关系中的权力?

亲密关系中的权力(power),指的是亲密关系中的一方改变另一方的思想、情感和行为,以使其与自己的偏爱相符合的能力或潜能,也指抵抗另一方施加影响、企图改变自己的能力或潜能的行为(王浩, 俞国良, 2017)。

简单来说,亲密关系中的权力包括两方面,一是改变对方使其符合自己的偏好,二是抵抗对方改变自己的企图。

比如你的男朋友喜欢身材微胖的女孩,但你身材纤细,因此他企图说服你吃胖、给你投喂各种高热量食物,这就是他对你施加的权力。而你反驳他,坚持自我,抵抗他的不良行为,这也是你权力的体现。

权力关系是人类社会常见的关系之一,而亲密关系中的权力关系有其独特之处。基于权力的二元观点,权力是相对的,情侣双方都有权力,亲密关系中的两人,对彼此都有较强的控制和影响,因此权力是相互的、互依的。但权力的大小有时是不对称的,这就产生了相对权力(relative power)。相对权力被人们广泛关注(Luchies et al., 2015),它的存在,带来了权力的不平等。

为什么存在权力不平等?

亲密关系中,权力的来源有很多方面,大到经济状况、房产所有权、学业知识水平,小到身材外貌,都有可能导致权力不平等的产生。权力产生于个体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在婚姻中,拥有房产的一方或经济收入较多的一方,就可能拥有更大的权力。

需要注意的是,权力的大小并不是各个领域权力的简单叠加。在处理某个领域的事情时,相对权力取决于亲密关系中的二人在该领域的权力分配情况(Simpson, Farrell, Orina, & Rothman, 2015)。例如,在购买新房或汽车等高消费商品时,经济状况更优的一方,往往拥有更大的权力。

此外,一些情侣或夫妻双方的个人特质,也会导致权力不平等的产生。例如,根据最小兴趣原理(principle of least interest),在亲密关系中,情感卷入较少的一方往往具有更大的权力(Felmlee, Sprecher, Susan, & Felmlee, 1997)。最小兴趣可以理解,为一段关系中兴趣较低或依赖性较低的一方拥有较多的权力。也就是说,付出的爱更少的那个人,权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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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反对亲密关系中的权力不平等?

亲密关系中的权力不平等,往往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它们威胁着亲密关系的良性发展,甚至威胁个人的身心健康

1.权力不平等与心理健康

权力不平等影响亲密关系中双方的心理健康,对于青少年情侣来说尤为如此。亲密关系中的低权力往往与各种心理症状相关联,尤其是自尊和抑郁情绪。

例如,真实感(authenticity)是权力的表现之一,主要指对于自我感觉的真实感。举个例子,当你与伴侣产生矛盾时,你向他、她妥协,感觉到这不是真正的自己,失去了自我,这就是真实感的缺失。有研究表明,在亲密关系中,与拥有真实感(高权力的人拥有更高的真实感)的个体相比,缺乏真实感(低权力的人拥有更低的真实感)的个体的心理状态水平要差约18%。

女性的心理健康受权力的影响较大。有研究表明,成年早期的亲密关系中,女性的自尊比她们的男性伴侣低7.49%,抑郁水平高42.43%。而对于女性来说,面对矛盾冲突时缺少发言权,会降低其自尊心(Rostosky et al., 1999)。

此外,亲密关系中的权力与对亲密关系的满意程度相关联,高权力的一方体验到的满意度比低权力的一方高出约18.75%(Kifer et al., 2013),而对亲密关系的满意度与个人的幸福感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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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力不平等与信任

有研究表明,在婚姻中,具有较高经济权力的一方,倾向于认为对方付出爱是为了从自己身上谋求利益、获得资源,怀疑配偶的意图,这不利于亲密关系双方信任的构建(Inesi et al., 2012)。

例如,如果妻子的经济收入远远高于丈夫,她可能会把丈夫某天精心制作晚餐、嘘寒问暖的行为,解释为他想向自己索要钱财。信任是亲密关系的基石,而不平等的权力不利于这种信任的维持和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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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力不平等与攻击行为

在权力不平等的亲密关系中,相互攻击的行为往往更多。权力的不平等程度越高,双方越有可能建立暴力的关系(Handwerker, 1998)。亲密关系中,高权力个体往往更容易发起攻击行为,包括身体攻击(physical aggression)和关系攻击(relational aggression)。

身体攻击指的是在物理层面攻击、伤害他人,比如拳打脚踢。关系攻击指的是通过操纵、损害关系以伤害他人,例如对他人进行人际关系的操控与破坏、公开羞辱、孤立等行为。

这种情况我们可能或多或少都见过或者经历过。比如家暴行为,很多情况是基于夫妻双方权力的严重失衡而产生的。再比如,有些人会扩大自己男朋友或女朋友的缺点,进而对他/她进行人格侮辱。这些行为,无疑对亲密关系造成巨大的伤害。

亲密关系中的关系攻击是很普遍的,低权力的女性容易成为亲密关系中被暴力攻击的一方(Ulloa et al., 2010),低权力的一方也更容易受到对方的关系攻击(Oka, Brown & Miller, 2016)。

假如亲密关系中出现恶性的权力不平等,应该怎么做?

亲密关系中,权力不平等是普遍存在的,尤其是在婚姻中。但平等的权力有利于亲密关系的良好维持与发展。情侣双方能够分庭抗礼、相互尊重,才是最佳的相处状态。

1.实现人格独立和经济独立

无论在什么性质的关系中,“独立”都是一张亮丽的底牌,亲密关系亦然。保持人格独立,保持自己的原色,才能抵抗外界环境的种种压力,抵抗伴侣试图按照他/她的偏好对你进行的“改造”。

此外,在爱情和婚姻中,经济独立也格外重要。经济独立,会让你在双方的权力对抗中,拥有一份重要的权力来源。

总之,爱自己,才能更好地爱他/她。

2.良好沟通,解决问题

当你察觉到权力不平等,或者这种不平等在向着不利于亲密关系维持的方向发展,那么找个机会,与你的伴侣严肃认真地讨论此事。通过良好的沟通,你们可以对当前问题进行梳理,并一起找到适合的解决方案,比如让她/他多考虑你的感受、多倾听你的诉求,在面对抉择时两人共同商议。或者抛除对经济水平、外貌身材等的成见,接受这个不完美的他/她。

沟通是一切关系的润滑剂,亲密关系更是如此。

3.及时止损

如果对方拒绝解决问题,而这种权力不平等已经严重威胁了你们的关系,比如他/她有攻击行为,或者给你带来较多消极情绪,那么不如趁早结束这段关系。

即使你对他/她很留恋,不舍得离开他/她,也要保持清醒,告诉自己:这段关系给你带来的伤害太大,对方也无意做出改变以维护关系。他/她没那么爱你,即使这段关系维持下去,最终也不会向好的方向发展。不如及时止损、各奔前程。

后来,小丽与丈夫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丈夫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再过度控制小丽的生活。阿亮对女朋友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女朋友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阿亮带来伤害,从此以后不再整天埋怨阿亮,两个人的关系更加亲密了。

亲密关系中,双方应该拥有同等的话语权,这样才有利于亲密关系的良性发展。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则会带来很多问题。希望大家可以及时发现、合理解决亲密关系中的权力不平等问题,收获美好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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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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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自网络

策划 | 侯依依
撰写 | 赵 睿
编辑 | 万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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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中国婚姻家庭研究小组
我们隶属于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院,专注于中国婚姻与家庭研究,致力于将实用有趣的学术成果分享给大家。

本期作者
陶文莉
心理学部18级本科生
中国婚姻家庭小组成员

古有《诗经·小雅·蓼莪》有言:“父兮生我,母兮鞠我,长我育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孝敬父母常常被视为中华人民的传统美德,孝敬父母的另一种说法也就是感恩父母。

而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结构性改革,社会变化速度加快,家庭观念与代际情感可能遭受冲击。

2016年,腾讯新闻《事实说报告》随机调查2万多在线用户,发现当代人在春节或中秋这样的重要节日,只有48.3%的被调查者表示“一定会回去陪父母”。类似北大吴谢宇杀母案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据《中国犯罪治理蓝皮书(2019)》,近20年内,青少年弑父弑母案中犯罪者平均年龄下降趋势明显,并且蓄意犯罪的占比可能高达一半,留给社会巨大的震惊与恐惧。这一切让人不禁重新思考 “感恩”这一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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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是什么?

感恩(gratitude)一词来源于拉丁字根“gratia”,其意思是恩惠、令人愉快的。研究者们认为,感恩是指对他人的恩惠或帮助的积极体验,并以认知、情感或行为等形式对他人进行回应(Mccullough, Emmons, & Tsang, 2002)。还有研究者认为,感恩包括愉快、对施惠者的善意、回报愿望和回报责任这四个方面(Baumgarten-Tramer, 1938)。常言道“百善孝为先”,可见感恩父母之重要,可是感恩父母是否如我们想的那般自然而然,还是父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孩子才会感恩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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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的两种途径——以情养情&以德报德

关于感恩是如何产生的,可以主要分为两类,即情感途径和回报帮助途径。在情感途径上, Emmons等人(2003)认为感恩来源于亲缘间愉快的情绪体验,我国学者卢家楣(2015)也认为,当人们对某客观事物的积极情绪体验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导致情感上的质变,感恩便得以出现。而也有研究者认为感恩可能是一种利益回馈,依赖于他人有意的帮助(Heider, 1982; Galvin, 2004)。

由此可见,感恩行为的产生,可能是情感的自发产物,即“以情养情”,还可能是对于帮助行为的回馈,即“以德报德”。那么,感恩是怎么来自上述两种途径的呢?

  • ①以情养情

首先,在情感方面。父母对儿女的感情常常蕴含在教养方式中,而良好的教养方式有益于孩子培养出感恩之心(Huston & Bentley, 2010)。比如,父母情感温暖是一种积极的教养方式,指父母能够敏感、及时、一致地对孩子的需要和情感进行反馈,而父母情感温暖越强,孩子越有可能表现出感恩父母的行为(赵改等, 2018; 王亚丹等, 2020)。特别的是,有研究发现,父母情感温暖可能通过影响青少年的脑部灰质体积来增加感恩行为(杨军义等, 2016)。然而,如果父母对孩子的反应不敏感、不回应,甚至否定孩子的需求,或者对孩子过度保护、过度控制、乃至引导孩子过度依赖自己,可能使孩子对父母产生焦虑、抑郁等消极的情绪体验,还可能影响孩子的认知,从而不利于感恩的产生(李永占, 2018; Huston & Bentley, 2010; Muris, Meesters, Schouten, & Hoge,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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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父母的爱会给孩子一种心理特权,会让孩子知道自己对父母来说是独特的,父母对自己会比对其他小朋友更好(Campbell, Bonacci, Shelton, Exline, & Bushman, 2004)。心理特权是稳定的、跨情境的主观信念,让孩子无论面对何种境地都愿意相信和依赖父母,却也是一柄双刃剑,过度的心理特权容易让孩子自私,比如溺爱可能增加孩子的不道德行为(Laird, Harvey, & Lancaster, 2015),但适当的心理特权可以让孩子对父母产生关怀与感激,比如,可以在严格要求孩子的同时也赋予孩子一定的做决定的权力,给予孩子与父母亲密的机会,可以让孩子感受到自己被父母特别地期待着、爱护着,从而更容易对父母产生感激(Exline & Hill, 2012)。

  • ②以德报德

除了通过情感的途径产生感恩,还有利益回馈的途径,就像著名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说的“帮助我的人给予了我关爱与温暖,为我伸出援助之手,所以我要竭尽所能的回报他,赞美他,也要把荣誉归给他,把他的好时刻谨记在心”,子女对父母的感恩之心还可能来自父母对子女的帮助。有研究发现,对利益的评价是个体产生感恩的最基本的预测因素, 其预测作用高达64%-83%(Wood, Maltby, Stewart, Linley, & Joseph, 2008)。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父母可以理解青少年拥有多种层次的需求,从而更好地满足孩子的需求,从而帮助到孩子。父母可以给孩子提供食物、水等,满足基本的生理需求;父母还可以给孩子提供遮风避雨的家,满足安全需求。但除了这些最基本的需求以外,现代社会的孩子更加缺乏的可能是精神上需求的满足。但如果父母给孩子以注意力和关怀,就可以满足孩子爱与归属的需求;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给孩子越来越多的自主权,可以满足孩子受到尊重的需求;在孩子逐渐成为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个体之后,会拥有自己的独特追求,而在孩子追求梦想的路上,父母的鼓励与支持可以帮助孩子实现自我实现的需求(徐怡亭等, 2011; 喻承甫等, 2012)。

个体倾向于对他人的帮助进行回报,更何况父母通常是给予个体最多帮助的人,因此,孩子可能发展出感恩的品行(Fredrickson, 2001; Bartlett & DeSteno, 2006)。这种回报的倾向源自远古时期人类在发展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远古的人类可能发现自己得到他人的帮助后,如果不回报,那么将来再得到帮助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为了能够拥有再得到帮助的可能性,所以愿意回报。并且,那些不回报的个体可能因为无法得到他人的帮助,更容易在危难中丧生,他们所携带的基因也慢慢被淘汰了,在历史长河中存活的个体也大多就是愿意回报的人了(谢文澜等,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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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无论是“以情养情”,还是“以德报德”,可能都在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而没有心理学研究可以将其完全分离开来,这种分离在现实生活中也是难以做到的。它们或许是亲情的一体两面,感性的一面与理性的一面相互交融,而更加全面地了解感恩的产生机制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的感恩之心。

如何更好培养孩子们的感恩之心

已有研究表明感恩水平高的个体具有更健康的心理状态(Zisser & Eyberg, 2010),感恩品质还可以促进个体的社会适应、认知能力、积极关系、学业成绩、幸福感等方方面面的发展(Wood, Maltby, Stewart, & Joseph, 2008; 叶宝娟等, 2013)。此外,研究表明,感恩有助于青少年减少问题行为(Wood, Froh, & Geraghty, 2010; 喻承甫等, 2011)。由此可见,培养青少年的感恩之心有助于青少年的全面发展。那么,怎么样才能培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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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建立和谐融洽的亲子关系

首先,作为父母,应该满足孩子的合理需求。当孩子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时,父母应该认真倾听,接纳孩子的真实想法再加以适当引导,切不可直接否定或直接拒绝。

并且,积极的教养方式有助于孩子表达感恩。对孩子的行为给出及时的反馈,让孩子感受到自己被在意、被爱护,可以给感恩之心提供土壤。正如前文所提,父母情感温暖有助于孩子表达感恩,而父母拒绝、否定以及过度保护都可能遏制感恩。

其次,可以适当地显示父母也有需要孩子的时候。父母可以向孩子示弱,平和地向孩子表达自己的难处,表现出父母并不一直都是孩子想象的那么强大,从而从小培养孩子关心他人、体谅父母的习惯。

此外,父母要对自己的父母关心照顾,树立榜样。父母如果能对自己的父母表达感恩,那就是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孩子会通过观察父母的行为学习到如何表达感恩,从而把感恩这种优良品德代代传递下去。

  • ②父母之外,社会环境的影响

作为社会,需要倡导感恩行为,对正能量事件进行适当的奖励与宣传,对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如果是机构,比如在校园内的广播站、校刊以及公益社团等,可以设立鼓励感恩行为的奖励活动或表彰仪式;如果是个体,可以从自己做起,乐于助人、与人为善,“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有研究发现,大学生在高社会支持情境下,其体验到感恩的深度、广度、频率及密度也就越强烈(何安明, 惠秋平, 刘华山, 2015; 刘晓岚, 2008),从而可以促进感恩行为(张敏, 王乐乐, 王静, 2014)。

  • ③感恩要说出来

作为孩子,理解并体会父母的爱,留心生活中温暖的点点滴滴,并且与父母多沟通多交流,也有助于培养感恩之心,增强亲情的纽带。感恩之心说来大也不大,或许就是给回家的父母接个包倒杯水,或许就是在春节中秋陪父母吃顿饭打个视频电话,或许就是带父母去旅个游看场电影。就像今年的贺岁电影《你好,李焕英》中所表现的,“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没有人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珍惜当下,把爱说出来,或许是最重要的。

参考文献:
李永占. (2018). 父母教养方式对高中生学习投入的影响: 一个链式中介效应模型. 心理发展与教育, 34(5), 57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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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丹, 孔繁昌, 赵改, 张星杰, 周博, 唐凤, 周宗奎. (2020). 父母教养方式影响青少年感恩: 心理特权和观点采择的中介作用. 心理发展与教育, 36(4), 422-429.
谢文澜, 汪祚军, 王霏, 张林. (2013). 合作行为的产生机制及影响因素——基于进化心理学视角下的探讨. 心理科学进展, 21(11), 2057-2063.
徐怡亭, 刘利才, 李学龙. (2011). 试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解析感恩心理的产生机制. 现代教育科学, 1, 111-114.
杨军义, 杨文静, 位东涛, 邱江. (2016). 局部灰质体积在父母情感温暖和感恩的关系中起着中介作用. 第十九届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摘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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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d, A. M., Maltby, J., Stewart, N., Linley, P. A., & Joseph, S. (2008). A social-cognitive model of trait and state levels of gratitude. Emotion, 8(2),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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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 | 陶文莉
编辑 | 万 宜
策划 | 侯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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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作者
谭晰元
北京师范大学2018级本科生
即使在最残酷黯淡的时刻也决不放弃改善我们自身和周围生活的希望和勇气。

最近我的朋友分手了。

我问她是什么原因,她说因为男朋友的性欲比自己强,经常希望和她发生性行为,但她又不好意思拒绝,害怕给关系带来一些困扰。但久而久之,她觉得在关系中总是迁就男生而感到疲惫,最后导致分手。

也曾经有朋友告诉我,自己在欲望很强烈、想和对方发生性行为的情况下,却经常遭到另一半的拒绝,让他怀疑自己的价值,甚至越来越不信任另一半。他和另一半的感情因此产生了不可补救的缝隙,关系最后走到了尽头。

心理学研究表明,情侣/夫妻双方性欲不对等是一种很常见的情形(Impett, Muise, & Rosen, 2015)。当你的伴侣性欲萌发,主动想要和你发生性行为,而你的欲望并不强烈时,你一定会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接受,另一种是拒绝。

是否接受伴侣的性行为请求,从来不是简单的yes or no,它背后实际上包含了许多要考量的因素,也会导致复杂的后果,甚至直接影响双方的关系。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心理学中如何剖析两种选择背后的心理机制,以及接受和拒绝的不同形式会对亲密关系、性生活的满意度有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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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以什么目标接受性行为的请求?

如果伴侣在某个时刻的欲望比你强烈,并且TA对你发出一些亲密肢体行为的暗示时,你可以选择接受伴侣的暗示,和TA发生性行为。心理学家在实证研究中,将接受伴侣的性请求归为两类:一类是趋利型目标下(approach goal)的接受,一类是避害型目标下(avoidance goal)的接受(Elliot, Gable, & Mapes, 2006; Gable & Impett, 2012)。

趋利型目标(approach goal),是指为了追求积极的结果接受伴侣的性行为请求。比如,你意识到伴侣对你强烈的性欲望是出于他对你的喜爱,你也想和他在身体上更加亲密,因此你接受了伴侣的暗示,然后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

避害型目标(avoidance goal)则是指,为了避免和对方关系的负面后果而接受伴侣的性行为请求。比如,你知道如果拒绝了TA,TA可能会愈发丧失探索你身体的兴趣;或者,你的拒绝让TA非常不爽,因为TA认为你的拒绝是因为你不够爱TA,所以你们大吵一架,矛盾爆发(Cooper, Shapiro, & Powers, 1998; Impett et al., 2005)……

有一些基于日常经验的心理学研究发现,两种不同目标下的接受,会导向不同的关系满意度和性生活满意度。在趋利型目标下接受伴侣性行为请求的情侣或夫妻,双方在生活中往往都会展现出更加积极的心情、更高的关系满意度和更高的性生活满意度(Impett et al., 2005; Muise et al., 2013)。

避害型目标下接受伴侣性行为请求的情侣或夫妻,双方对彼此的性欲都会逐渐降低,因而对性生活和关系的满意度也逐渐降低(Strachman & Gable, 2006; Muise et al., 2013)。

研究中的数据显示,伴侣的生活满意度和关系质量,与性行为中带有趋利动机的牺牲均有正向的强相关;相反,它们与性行为中带有避害动机的牺牲均有负向的强相关。

低性欲的一方接受性行为的目标究竟是趋利还是避害,甚至能够预测这对情侣/夫妻关系满意度和性生活满意度的趋势。当一个人习惯性地为了避免伤害而不得不答应伴侣发生性行为,TA的性生活满意度往往比较低,因而TA和伴侣分手/离婚的可能性更高(Impett et al., 2005)。

在Impett等人为期2周的研究过程中,他们发现,一对情侣/夫妻趋利型的目标越多,他们越有可能在1个月后保持在一起。而以避害型为目标而接受性行为的频率越高,情侣/夫妻对他们的关系越不满意,并且在1个月后分手的可能性就越大,不论他们最初的关系满意度和承诺如何。如果长期持续地为了避害而发生性行为,将对关系的维持带来不可逆的伤害(Muise et al.,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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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拒绝伴侣的性请求为什么这么难?

伴侣的拒绝本身就会感到沮丧和失望,而伴侣如果拒绝的是发生性行为,人们的内心会尤其复杂。有研究表明,亲密关系中的拒绝会让人产生很强烈的沮丧情绪。

被拒绝的一方可能会因此而怀疑自我价值(Baumeister & Dhavale, 2001),彼此的关系可能会产生隔阂(Murray, Rose, Bellavia, Holmes, & Kusche, 2002),敌意和不安全感会增加(Downey & Feldman, 1996; Downey, Freitas, Michaelis, & Khouri, 1998)。

另外,性行为上的拒绝对人有更大的杀伤力,因为性是一段关系中,尤其被情感主导的领域(Banmen & Vogel, 1985)。一夫一妻制下的伴侣关系中,性需求只能通过伴侣一人来满足,因此基于亲密关系的私人而亲密的特点,当一方想要发生性行为,而另一方拒绝发生性行为时,不仅会产生冲突,并且冲突将难以调和(Blanchflower & Oswald, 2004)。这也能更加有力地解释为什么一些人在主观上没有什么发生关系的欲望时,仍会选择接受伴侣的性暗示,和伴侣发生性行为。

然而实际上,研究数据证明,对于夫妻/同居情侣来说,拒绝性行为是接收到伴侣性暗示和性请求时十分常见的应对方式(Byers and Heinlein , 1989)。Byer的实验中发现,有71.2%的被试接收到伴侣的性暗示后,并没有和伴侣在性上积极地互动

另一方面,双方欲望的不对等也同样常见。如何在欲望不对等的情况下处理好性的问题,是每一对情侣/夫妻要面临的非常大的难题。因此,学会如何正确的拒绝,对亲密关系的维持显得尤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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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心理学实验:究竟是温情地拒绝好,还是为了避害而接受好?

多伦多大学用问卷的方式做了一组心理学实验,证明当发出性行为请求时,哪一种回应会对关系满意度和性生活满意度(James, 2018)。

他们将回应行为分为4种:趋利性的接受(approach sexual goals),避害性的接受(avoidance sexual goals),积极的拒绝(positive rejection)和消极的拒绝(negative rejection)

接着,他们让被试想象在家中的一个夜晚,自己主动想要和伴侣发生关系,并且率先对伴侣做出了一些亲密行为。研究者在这时候给出了五种描述:上述4种回应行为和无任何原因的接受,并在被试看完每一种描述后,分别询问他们对关系和性生活的满意度。

研究结果表明,趋利性的接受提高了满意度,而消极的拒绝降低了满意度(见下图)。更为关键的是,积极的拒绝比避害性的接受报告的满意度要更高(见下图)。也就是说,当你发生性行为的意愿不高时,用积极的方式拒绝反而比为了避免矛盾而满足对方的性欲望要更好,二者比较,积极的拒绝方式能更加提高双方的关系满意度和性生活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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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于文献(James, 2018)

一些建议

上述心理学实验为性欲不对等的情侣提供了一个最佳的解决方案:用积极的方式拒绝对方。这样的拒绝方式比为了避免矛盾而接受性行为要更有利于关系。

也就是说,面对伴侣的性请求,拒绝是可以的,前提是要“正确”的拒绝

那么正确的拒绝方式具体来说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具有心理学依据的5种正确方式(James, 2018):

1.郑重地告诉对方,你会被TA吸引,你是爱TA的

性行为的拒绝之所以让伴侣难受,在于这让他们怀疑自己不够有吸引力,以及伴侣不够爱自己。这时候,温柔地向你的伴侣表达,你是被TA所吸引的,即使没有发生性行为,也让TA感受到你的爱和被吸引。

2.提出其他的身体亲密接触的方式,来代替性行为

性行为并不是唯一从生理上产生亲密的方式。可以安静地依偎在对方身上,长时间凝视对方,或者亲吻,这些都是能够促进情侣/夫妻感情亲密的身体交流。

3.答应对方,在未来你会做出补偿

可能因为时间、地点等因素,你无法接受伴侣提出的性行为请求,但你可以答应对方,之后在场合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愿意和对方发生性行为。

4.直白地告诉对方:我不想要

如果你的伴侣足够尊重你,比起自己欲望的满足,TA一定会优先选择尊重和考虑你的感受。如果你告诉你的伴侣,你没有发生性行为的心情,伴侣也会表示理解,直白的表达也不一定会对关系带来不好的影响

参考文献:
Elliot, A. J., Gable, S. L., & Mapes, R. R. (2006). Approach and avoidance motivation in the social domain.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 32, 378–391.
Impett, E. A., Gable, S. L., & Peplau, L. A. (2005). Giving up and giving in: The costs and benefits of daily sacrifice in intimate relationship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89, 327.
Impett, E. A., Muise, A., & Peragine, D. (2014). Sexuality in the context of relationships. APA Handbook of Sexuality and Psychology, 1, 269–316.
Impett, E. A., Muise, A., & Rosen, N. O. (2015). Is it good to be giving in the bedroom? A prosocial perspective on sexual health and well-being in romantic relationships. Current Sexual Health Reports, 7, 180–190.
Impett, E. A., Strachman, A., Finkel, E. J., & Gable, S. L. (2008). Maintaining sexual desire in intimate relationships: The importance of approach goal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94, 808.
Cooper, M. L., Shapiro, C. M., & Powers, A. M. (1998). Motivations for sex and risky sexual behavior among adolescents and young adults: A functional perspective.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75, 1528–1558.
Muise, A., Impett, E. A., & Desmarais, S. (2013). Getting it on versus getting it over with sexual motivation, desire, and satisfaction in intimate bonds.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 39, 1320–1332.
Baumeister, R. F., & Dhavale, D. (2001). Two sides of romantic rejection. In M. R. Leary (Ed.), Interpersonal rejection (pp. 55–71). New York, N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Murray, S. L., Rose, P., Bellavia, G. M., Holmes, J. G., & Kusche, A. G. (2002). When rejection stings: How self-esteem constrains relationship-enhancement processe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83, 556.
Downey, G., & Feldman, S. I. (1996). Implications of rejection sensitivity for intimate relationship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70, 1327–1343.
Downey, G., Freitas, A. L., Michaelis, B., & Khouri, H. (1998). The self-fulfilling prophecy in close relationships: Rejection sensitivity and rejection by romantic partner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75, 545–560.
Banmen, J., & Vogel, N. A. (1985).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rital quality and interpersonal sexual communication. Family Therapy, 12, 45–58.
Blanchflower, D. G., & Oswald, A. J. (2004). Money, sex, and happiness: An empirical study. Scandinavian Journal of Economics, 106, 393–415.
Byers, E. S., & Heinlein, L. (1989). Predicting initiations and refusals of sexual activities in married and cohabiting heterosexual couples. Journal of Sex Research, 26, 210–231.
James, Muise, Amy, & Impett, Emily A. (2018). The relationship implications of rejecting a partner for sex kindly versus having sex reluctantly. Journal of Social and Personal Relationships, 35(4), 48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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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 |万 宜 侯依依
编辑 |候贤睿
撰写 |谭晰元

婚姻家庭研究咨询中心
北师大中国婚姻家庭研究小组
我们隶属于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院,专注于中国婚姻与家庭研究,致力于将实用有趣的学术成果分享给大家。

本期作者
邓颖伦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18级本科生

“作为一个30岁的女人,没有一分钱存款,哥哥结婚的房子首付是我出的,还贷也是我,连生孩子的钱都是我出的”

这是都市剧《欢乐颂》中女主人公樊胜美一段令人心疼的台词。她美貌又独立,却偏偏生长在重男轻女的贫寒家庭,父母的不公让她耿耿于怀、缺乏安全感,工作后更屡屡被哥哥拖累,赚来的钱全填了家里的无底洞……

自从我国在2013年提出了单独二孩政策,又在2016年又正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的数据看来,国内二孩比例已达51%。现在和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二孩家庭,这需要父母们和未来会成为父母的人们以及整个社会开始思考,从养育独生子女到养育两个孩子,需要有什么样准备和改变。虽然樊胜美的遭遇只是电视剧的演绎,并且随着社会观念的进步,重男轻女的思想也会得到改善,但是面对着两个孩子,父母和家人难免有所偏袒,难以时时刻刻都一碗水端平。而且如果父母对此不以为意,持续地偏爱一个孩子,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子女间的关系,都会有极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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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爱的现状如何呢?

对于父母偏爱的问题,不应该先问有害无害或者怎么做,而应该先问“是不是”,即大多数家庭是否存在偏爱孩子的情况呢?总的来说应该是存在的,但不同研究由于时间、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不同的缘故,得出的结论稍有不同。

在Richmond, Stocker和Rienks(2005)的研究中,所研究的136对子女在总体上认为父母的对待相对平等,但是平均来说更稍稍偏爱年幼的一方。在另一项针对127名大学生的调查中, 24%的人报告父母不存在偏爱的情况,而65%的人报告了父母存在偏爱的情况(Brody et al, 1998)。

有中国的研究者调查了沈阳的200名二孩家庭的父母,发现父母在对头胎和二胎孩子的教养行为上存在差异(如表1,分值越高表示此行为越多)。教养行为可以分为互动交流、关注帮助、管教约束、间接支持、情感表达5个维度,数据显示父母对头胎的管教约束更多,而对二胎的互动交流、关注帮助、间接支持、情感表达都更多 (许智,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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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不同研究表明在大多数二孩或多孩家庭中,父母对孩子是存在偏爱的,并且无论是从孩子角度的进行的研究还是从父母自身觉察角度进行的研究,都得出了相近的结论。同时,与我们的常识一致的是,父母通常会更偏爱年幼的孩子,希望“大的让着小的”,更疼爱小的孩子,而对大孩管教约束更多,期望大孩能自主、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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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爱有什么不良后果呢?

知道了“是不是”,再看有害还是无害。

对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影响:根据前文提过的长达4年的追踪研究结果 Richmond, Stocker和Rienks(2005),父母的区别对待会增加孩子的外化行为(主要有违抗、攻击性、违纪、脾气爆发和多动等)和抑郁情绪。简单来说,在4年中,受父母偏爱的孩子外化行为更多,而如果父母的偏爱程度高且变化程度大,则会使年幼的孩子的抑郁情绪越重,这可能是由于在此研究中年幼的一方更受偏爱,对父母偏爱的变化更敏感(Richmond, Stocker, & Rienks, 2005)。

与此稍有不同的是,Shanahan等人(2008)发现子女感受到的父母的偏爱,对大孩的抑郁症状(例如情绪低落、兴趣减退)影响更大,特别是当大孩是女儿时,而对男孩的影响则要小很多,这可能是由于女孩更倾向于表现出抑郁的情感症状,男孩更倾向于表现出的是违抗、攻击等外化行为症状。同样对于抑郁症状,Jensen等人(2013)发现不被父亲偏爱的孩子更可能表现出抑郁症状,而如果偏爱的程度更强,表现出的抑郁症状更多,母亲的偏爱却对孩子没有明显影响;但若母亲能平等对待孩子,则可以降低孩子的抑郁症状。Brody(1998)的研究中还发现,偏爱会影响孩子的情绪,不被偏爱的孩子报告了更强烈的恐惧情绪和更频繁的羞愧情绪。与此类似,Gullicks和Crase (1993)发现在二孩出生后,大孩可能会表现出对新生儿的敌对、攻击、过度寻求母亲的关注等行为,说明受到冷落也会影响并使大孩产生消极的行为表现。总而言之,无论是对被偏爱还是不被偏爱的一方,父母的偏爱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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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子女之间关系的影响:根据著名心理学家阿德勒的个体心理学理论:更公平的对待会带来更亲密的子女间关系,Jensen等人(2013)的研究也基本上验证了这一说法,研究者发现,母亲的偏爱会减少子女之间的亲密、增加子女之间冲突。Richmond, Stocker和Rienks(2005)持续4年的研究也表明,子女感受到的父母的偏爱,会影响子女之间关系的质量。而Buist, Deković和Prinzie (2013)回顾了34个与子女之间关系质量有关的研究,并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子女间更多的亲密、喜爱、陪伴、相互支持,加上更少的冲突和偏爱,会减少子女的内化行为(例如消极的认知、情绪)和外化行为(例如违抗、攻击行为)。研究结果也符合合社会自卫理论(Social Self-Preservation Theory)的假设:当头胎儿童的社会自卫系统监测到二孩出生给自己带来的威胁时(若被偏爱的是头胎儿童也类似),可能就会产生不良的情绪和行为反应,以应对这些威胁,而这些情绪和行为反应又会引发不良的子女间关系(陈斌斌等, 2016)。总而言之,父母的偏爱会消极地影响子女间的关系,而子女间关系恶化又同样会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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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形成幸福的二孩家庭关系?

上文所述的研究表明,父母偏爱会对子女身心健康发展和子女间关系有消极的影响,但所述研究大多是定性的研究,还不能揭示具体偏爱多少才会影响,偏爱多少则不会影响。值得一提的是,Kowal(2002)发现子女对父母的偏爱是有一定的容忍度的,在研究中有75%的案例虽然父母都是存在区别对待的,但是子女仍然认为是公平的。尽管如此,父母不需要战战兢兢草木皆兵,反省自己的每一个行为,但仍应该谨慎地考虑偏爱的问题,尽量减少其带来的消极后果。对此,根据一些针对中国二孩家庭的研究和结论,我们总结出了以下一些建议。

总的来看:

1.不故意偏爱。最首先也是最主要的当然就是父母不能刻意地偏爱某一个孩子,每个孩子在年龄、性格等方面客观上会存在差异,父母自然而然地“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养育,这样的区别对待是正常的,但不能因为自己主观的喜爱、讨厌等情感就产生偏心和偏爱,进而故意地进行差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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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孩子有公平感。上文提到过,孩子对父母的差别对待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接受的,从公平理论来看,孩子更关注的是他自己的需要和父母给予的二者之间是否有差异,若需要得到满足就会感到公平,自尊也能得到提升。所以关键不是完全等同地对待两个孩子,而是能满足他们各自的需求(例如生理的需求、安全感和情感的需要),此时即使存在一些区别对待,但只要孩子的需要得到了满足,孩子也是能够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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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父亲的陪伴。由于母亲的存在,父亲这一角色对孩子的影响通常在人们的认知中被弱化了,但根据邓林园等人(2020)对北京部分小学阶段儿童家庭的研究,父亲的作用可能远比想象中的大。父亲的陪伴不仅可以显著地提升孩子在情绪、品行问题、同伴交往、亲社会行为等方面的心理行为适应,也能减少母亲的照料压力,使母亲有更多精力去关心大孩。

对大孩:

1.尊重儿童的主体性。在决定是否生二胎之前,父母应先征询大孩的建议,得到其同意,而不是认为小孩还什么都不懂不询问其意见,若最开始就把大孩当作一个独立的主体,征得同意,就可以从本质上降低大孩的反感,父母日后花更多精力照顾二孩也不会使其觉得偏心。

2.增加与大孩的亲子互动。创造更多的机会与大孩进行亲子互动,让大孩感受到父母对自己的爱,进而不会因父母花更多时间照顾弟弟妹妹产生嫉妒,反而会理解父母的不容易。特别是在二孩出生的头几个月,大孩的心理变化最复杂,父母要及时沟通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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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移情训练。父母在处理孩子的冲突上,可以进行让大孩移情训练,让大孩设身处地的站在二孩的角度思考,如果自己在二孩的年龄段该怎么处理,从而达到一种共鸣,最终解决冲突。

4.培养大孩的自主性和互动意愿。二孩家庭的主要问题就是父母的精力经常不足以同时照顾两个孩子,所以以二孩出生为契机,培养大孩的自主性,放手让其独立,可以让家长抽出一部分精力照顾二孩。同时,鼓励大孩与二孩进行积极互动,互相交流学习、取长补短,特别是鼓励大孩参与到二孩的教养中,承担起榜样的作用,与二孩多接触交流,例如让大孩带二孩一起写作业、玩游戏,这样既能培养孩子间的感情,大孩也能减轻父母的一部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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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孩:

加强对二孩的管教。可能是由于对大孩的严格管教已经耗费了太多精力,或者是由于父母年龄增长对孩子的要求更宽松,父母往往容易对二孩更放任,这既会使大孩觉得偏心,也会让二孩变得娇惯,所以父母对二孩的教养态度不能松懈。

-社会可以做什么?

社会是每个人身处的一个宏观的背景,我们不能直接接触到,但是社会中的风气、价值观等抽象的事物,也能对人造成很大的影响。回到开头洛洛的经历,洛洛父母的偏爱很大一部分都是源于“重男轻女”的固有思维习惯,若社会能逐渐形成更平等合理的性别观念,对头胎二胎都抱有更平等的社会期望(例如在子女的发展成就、赡养父母、财产继承方面),父母的偏爱自然会减少。

从当下、从具体的方面来说,学校、社区应该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宣传正确的育儿观念,改变家长的传统观念,开展培训活动,提升家长照顾两个孩子的能力和自信心,同时幼儿园、小学等也可以对大孩进行教育,鼓励其正确地理解、对待二孩。


最后说两句

心理学家阿德勒曾说:“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儿童成长发展的过程对其一生都有很大影响,而需要同时养育两个孩子健康成长的二孩家庭,使父母们要承担起更大的责任。不偏爱,不是说将原来对一个孩子十分的爱平均地掰成两半,一个孩子给五分,而是要竭尽全力,对两个孩子都给予十分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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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Brody, L. R., Copeland, A. P., Sutton, L. S., Richardson, D. R., & Guyer, M. (1998). Mommy and Daddy like you best: Perceived family favouritism in relation to affect, adjustment and family process. Journal of Family Therapy, 20(3), 269–291.
Buist, K. L., Deković, M., & Prinzie, P. (2013). Sibling relationship quality and psychopathology of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A meta-analysis. Clinical Psychology Review, 33(1), 97–106.
Gullicks JN, Crase SJ. (1993). Sibling behavior with a newborn: parents’expectations and observations. Journal of Obstetric, Gynecologic, & Neonatal Nursing, 22(5), 7.
Jensen, A. C., Whiteman, S. D., Fingerman, K. L., & Birditt, K. S. (2013). “Life still isn’t fair”: Parental differential treatment of young adult siblings.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75(2), 438–452.
Kowal, A., Kramer, L., Krull, J. L., & Crick, N. R. (2002). Children’s perceptions of the fairness of parental preferential treatment and their socioemotional well-being. Journal of Family Psychology, 16(3), 297–306.
Richmond, M. K., Stocker, C. M., & Rienks, S. L. (2005). Longitudinal associations between sibling relationship quality, parental differential treatment, and children’s adjustment. Journal of Family Psychology, 19(4), 550–559.
Shanahan, L., McHale, S. M., Crouter, A. C., & Osgood, D. W. (2008). Linkages between parents’ differential treatment, youth depressive symptoms, and sibling relationships.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70(2), 480–494.
任沙沙. (2017). 二孩政策实施后二孩家庭育儿观念的现状调查[D].
许智. (2018). 二孩家庭父母对不同出生次序子女教养行为的研究[D].
陈斌斌, 王燕, 梁霁等. (2016). 二胎进行时:头胎儿童在向同胞关系过渡时的生理和心理变化及其影响因素. 心理科学进展, 24(6), 863-873.
邓林园, 王小婷, 熊玥悦, 李毓檀, & 李蓓蕾. (2020). 二孩家庭中的父亲陪伴,母亲情绪与小学头胎儿童心理行为适应的关系. 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 28(02), 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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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刘也行
撰写 | 邓颖伦
策划 | 万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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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作者
张天瑶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18级本科生

由于工作安排、移民、服兵役等原因,婚姻关系中夫妻异地而居的情况并不少见。

2010年,上海市民政局发布的婚姻状况统计结果显示,2009年上海市民政部门办理国内结婚登记147413对,其中异地婚姻56217对,占总数的近四成。同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中心,对3317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9.5%的人表示身边存在异地婚姻,其中64%的人表示这样的婚姻“很多”。

异地而居的家庭大致上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少,聚少离多。随着城市发展,现代人生活节奏加快,“周末夫妻”或“月度夫妻”越来越多。夫妻因为工作,分离于城市和城市之间,只有在周末或节假日才有机会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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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如果有孩子,那么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似乎要担负起大部分的家庭事务责任,尤其是养育孩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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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夫妻真的如大部分人所认为的那样,相比夫妻居住在一起的模式维系感情更加艰难,婚姻生活困难重重吗?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异地夫妻又该如何做以维持夫妻感情呢?

  • 异地婚姻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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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同居而住的婚姻模式,异地婚姻中夫妻的见面少、接触少,沟通更有限,可获得的即时支持更少,并且对于维系夫妻关系很重要的性行为也更少。这些异地婚姻的特点增加了夫妻关系的不稳定因素。2018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浙江省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显示,在全省法院近 5 万(49804)起离婚纠纷案件中有30.16%的离婚因分居造成,分居成为离婚的第二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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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融合理论 (Social integration theory)(Park, 1928),夫妻关系存在于一个由亲人、朋友、同事等熟人组成的社会网络中。生活在这个网络中,夫妻的行为受到传统道德的约束,减少了越轨行为发生的机率。此外夫妻双方可以从这个网络当中获取维持夫妻关系的必要支持。夫妻融合于这个网络的程度越高,夫妻关系越稳定、越和谐(Glenn, Norval, Shelton, Beth, & Ann,1985; Trovato, 1986)。

一方面,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来分析出轨的问题(周素伟,2015),在熟人社会环境中,一个人出轨更容易被发现,且相比非熟人社会网络的处境,他被发现后会遭遇更严重的道德压力,简而言之,从理论上来看出轨的风险更高,成本更大,因此会减少出轨的发生概率。

另一方面,中国一直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的劝和不劝分传统。夫妻吵架时,两个人身边的家人、亲戚、朋友通常都会充当调解员的角色,而这些看法对我们的决定常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脱离了彼此社交网络的异地夫妻的关系可能更加不稳定。

因此,夫妻异地而居可能使双方的行为不再受到传统的社会网络监控,滋生了个人主义和越轨行为的产生,破坏夫妻关系稳定,降低婚姻满意度。此外如果夫妻一方的流动是从经济落后、传统观念较强的欠发达地区向经济相对发达、就业机会多,现代观念强的较发达地区流动,典型例子是农村地区的外出务工人员(杨立军,2014)。这种流动趋势增加了流动一方接触现代婚恋观和性行为的几率,增加了越轨行为发生的机率。再者,由于异地夫妻的性生活可能难以满足,这就更增加了婚姻生活的不稳定(张雯和李英健. 2014)。

其次,异地夫妻中家庭事务的责任分配通常是非常不均的,尤其是有孩子后,其中一方必定要付出更大的责任来养育孩子,而另一方在家庭事务的参与特别是孩子的抚育中常常是一种缺席的状态。研究表明,参与家庭事务会增加个体的婚姻角色意识,从而对婚姻关系有促进作用(尤鑫,2014)。反之,异地夫妻的家庭事务参与程度有较大差别的这一特点会对婚姻关系有负面影响。

当然,异地夫妻之间“小别胜新婚”的甜蜜也是特有的。除此之外他们在沟通有限的同时,冲突也会随之减少。社会学专家林教授认为,“周末夫妻”这种生活方式,使得生活不再一味向单方面发展,它的存在为夫妻提供最大限度的自由空间。双方不仅可以在经济独立的基础上寻求感情的独立,还可以拥有许多异性方面的朋友而不用担心自己另一半的感觉。同时还避免了在各自状态不好、心情不佳、工作繁忙的时候,因为家庭琐事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冲突。这种有张有弛的生活方式可以成为婚姻生活的调节剂。

  • 异地婚姻中影响婚姻质量的因素

针对异地婚姻的研究表明,夫妻双方的婚姻满意度总的来说受到家庭婚姻观念、原生家庭认同和分居时间三个因素的影响(楼玮群, & 陈丽云,2004)。

(1)家庭婚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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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观念(包括对家庭的承诺、夫妻平等观念和性别角色平等观念)越积极,异地夫妻的婚姻满意度越高(楼玮群, & 陈丽云,2004)。当异地而居的妻子认为婚姻应该是长久的,应当做到忠诚、信任,并愿意承担家庭责任的时候,她会对异地而居这种安排有较积极的感受:为了将来能更好的在一起,眼前的分离只是一种暂时的牺牲,是可以接受的。对家庭的承诺也能激发夫妻选择积极的应付策略来应对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困难以及分居两地的孤独感。

(2)原生家庭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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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家庭对婚姻的认同度越高,则婚姻满意度越高。双方原生家庭对于婚姻的认同度越高,则越倾向于有较高的婚姻满意度。尤其是在中国人的观念中,自己组建家庭是对父母尽孝的一部分,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婚姻是不完美的。另外,原生家庭的亲戚也可以帮助异地夫妻解决很多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例如在紧急情况下照顾孩子、搬重物等。研究表明,社会支持越高,婚姻质量越高(Blum, 1985),而原生家庭是异地夫妻社会支持的主要来源。

(3)分居时间

分居对婚姻满意度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这个“常识”也在研究中得到了验证。韩国一项针对分居时长与夫妻关系的研究显示,无论是哪个年龄组,分居的影响一直是负面的,但不是分居时间越长,婚姻满意度越低,而是呈倒U型关系。即随着分居时间的增长,其对夫妻关系的负面影响先降低再升高(Seul-Ki, Kim, Hyung-Jai, & Choi,2016)。

最后,虽然婚姻中的异地而居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经济、住房、探亲、人际交往以及子女照顾)有特殊的安排(Chandler, 1991; Blum, 1985),比如买哪儿的房子,什么时候见面,去谁的城市见面,孩子和谁住,因此面临的婚姻不稳定因素更多。但研究指出,中国人婚后的异地而居如果是为了家庭好,仍然不失为一个好选择,例如,为了出国深造、或是去大城市另谋发展等等(Abbot, Zhi, &Meredith, 1993)。

  • 维系良好婚姻的几点建议

首先双方对于婚姻家庭的信念是基础。双方需要对异地的决定以及原因达成共识,彼此明确两个人现在不在一起是为了更加美好的家庭未来。双方对婚姻家庭的承诺和责任感将极大的有利于当事人对于异地婚姻的正面感受。

其次是取得双方家庭和亲属朋友对异地婚姻的支持。有了适当的观念,还要有适时的支持,才能在情绪和日常生活中得到基本满足。夫妻双方对异地婚姻的认同可以为异地夫妻提供主要来源的社会支持,帮助以维持良好的婚姻质量。

另外,夫妻可以多分享自己的生活。“自我暴露(Self-diSclosure)”指一个人自发地、有意识地向另一个人暴露自己真实且重要的信息,也就是个体把有关自己个人的信息告诉他人,与他人分享自己的感受和信念。这被认为是建立亲密关系的前提条件(Jourand, 2005)。婚姻作为亲密关系的最深层次,对于“自我暴露”也有着较高的需求。

电视剧《周末夫妻》中,姚瑶和丈夫赵一凯分居上海和杭州,赵一凯突然的“神神秘秘”让二人甚至无法坦诚交流,关系陷入僵局。而韩国综艺节目《同床异梦2》中的柳承修夫妇,结婚7年,一直都是异地生活的周末夫妻模式。但二人的夫妻关系有爱又稳定。这跟他们善于沟通不无关系,二人同框的画面都是在聊天、分享,从当下的小事到过往的回忆到对未来的担忧,他们认真倾听、认真分享,相处舒适而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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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妻子和丈夫的自我暴露水平应该有良好的一致性。因为我们希望得到对方的积极反馈,如果双方的表露在内容、强度或稳定性上不匹配,可能会引起对方的不愉快(Derlega, & Berg,1987)。

下面分享几条具体的小建议期望异地夫妻能更好的相处:
两地分居的时候你们可以

  1. 制定规则,做好约定,增加彼此安全感。比如,不可以单独与异性看电影、游玩,不可以使用交友软件(如soul,陌陌)与异性交流,每隔一段时间要见一次面。
  2. 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增加沟通。可以在微信上随时与对方分享自己的所见所感,伴侣注意要对此有所回应;可以每天在固定的时间段视频聊天;多关心对方的生活、情绪;善于表达自己的思念之情,增加自我暴露。
  3. 记住重要的日子,多制造惊喜。在对方生日那天送一个精心挑选的礼物,偶尔写封爱意满满的信邮寄给对方,在平常的日子送一束鲜花给他/她……

团聚的时候你们可以

1.突然去找对方,制造惊喜。

2.一起做一些对方喜欢的事情,创造美好瞬间。一起去游乐场玩,一起做手工,一起听喜欢的明星的演唱会。

3.敞开心扉聊天。难过了就钻进对方怀里,开心了就一起哈哈笑,在对方面前卸下所有防备,做最真实的自己。

4.每次相聚时,都做一些不一样的事情,保持新鲜感。这次一起看电影,下次一起做手工,再下次一起去野餐……

结语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流动越来越普遍,“周末夫妻”的异地婚姻模式也越来越多。不可否认,相比同居而住的婚姻模式,异地婚姻确实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与潜在危机,但是“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说法也是正确的。别离是为了更好的重逢——许多异地婚姻的夫妻都持有这样的信念,实际上,它不仅给予了自己心理安慰,也实实在在的对个人的行为和想法产生了正面影响,对异地婚姻的维持功不可没。正如谭咏麟《相信便可以》所唱“能相信,方有着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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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 | 张天瑶
编辑 | 万 宜
策划 | 侯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