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

北师大家庭与儿童发展实验室
我们隶属于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院,专注于中国婚姻与家庭研究,致力于将实用有趣的学术成果分享给大家。

本期作者
陈雨馨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2级 临床与咨询方向硕士在读

荐序:对孩子太好吧被人说太假太虚伪,稍微冷淡一点又被指责说后爸/后妈就是不心疼孩子,重组家庭的亲子关系中,往往面临更多的变数与挑战,家长们也往往会感到吃力不讨好,被各种嫌弃。那么家长该如何对待非亲生的孩子,这个度又该如何把握呢?一起来看看接下来这篇文章吧。


“我叫夏雪”“我叫夏雨”“我叫下冰雹!”

“您给点资金成吗?我想把这玩意儿染成绿的~”

“学了忘,忘了学,学了还得忘!忘了学,学了忘,忘了还得学!”

“反正生下来就给人当儿子了,给谁当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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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语录一出现,许多人脑海里已经有声音了。回想起小时候准时准点等待《家有儿女》的时光,总是被刘星的台词和表情逗得乐不可支,在沙发上上蹿下跳。其实作为小朋友,除了开心之外还有羡慕,羡慕他们丰富多彩的家庭生活,更羡慕他们有这么开明、理解孩子的爸爸妈妈。

《家有儿女》巧妙地采用重组家庭作为故事展开的平台,小雨、小雪和刘星3个孩子分别来自两个离异家庭。这部轻喜剧没有避讳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矛盾冲突,以及不同年龄阶段孩子成长的敏感问题;用生活化的故事片段为我们展现了中国文化背景下,重组家庭中如何用爱、公平、尊重和理解重建亲子关系,处理好子女的教育。


重组家庭的亲子关系难题

根据我国民政部《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仅针对内地居民)数据显示,2007-2020年,在结婚登记数据持续下降的背景情况下,离婚和再婚登记的数据在十多年间反而近乎翻倍,离婚登记由2007年209.8万对增长到2020年433.9万对;再婚人数从203.1万对升至455.9万对。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婚恋观念的变化,重组家庭和再婚人口增加是世界范围内普遍现象(Coleman et al., 2000)。家庭重组后,配偶双方婚前的子女自然就成为新家庭的一员,但是人类的关系经由表面化发展到亲密需要时间(侯玉波, 2013),家庭关系也不例外;重组家庭中的夫妻与继子女在生活习惯、交往方式上必然存在差异;双方还可能带着前家庭未处理的情感纠纷……初期父母想要和继子女处好关系非常棘手。

目前国外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领域学者从多方面探究了重组家庭中常见的问题,其中最基础的就是“局外人”窘境:在三角关系中,关系比较紧密的两人是当事人,另一方是局外人。

在重组家庭中,子代对继父母角色会产生认同困难(Giddens, 1991),如果不能恰当化解,继父/母和孩子都会感到自己是家庭的“局外人”。《家有儿女》中刘梅和夏东海刚刚结婚时,不论继母刘梅怎样表现得温柔和蔼、善解人意,13岁的夏雪都很难认同她作为自己“真正”的母亲,一直称呼刘梅为“阿姨”,并且偷偷问自己的亲弟弟夏雨后妈有没有对他不好。

根据埃里克森(Erikson, 1902-1994)的心理社会发展阶段理论,家庭氛围是影响12-18岁的青少年形成自我同一性的需要因素,青少年需要一个开放的、温暖的家庭环境中获得归属感与安全感,才能有足够的空间进行自我探索。

家庭结构的重大变故势必会对青少年造成很大的影响(李星, 李红浪, 2006),“我还没从你离婚的阴影中走出来,你又给我找了一个后妈……”,成年人有家庭的选择权,而孩子却只能被动适应,这种面对挑战主动权的丧失也会增强对代际关系的不信任(Gibson, 2013),从而借助逃避的防御机制来应对周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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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家庭的问题如何影响家庭成员

  1. 对继子/女的影响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最终走向解体的家庭,早在夫妻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到两年的时间里,就充满了矛盾和争吵,失去了正常家庭的亲密与温馨。而孩子目睹了家庭城堡逐渐崩塌的全过程,如果继父(母)在这个时候出现,其实是成为了孩子痛苦和敌意的转移对象。

实证研究结果显示,相对于完整家庭的孩子,多数重组家庭的子女更不幸福,受到的负面影响很可能贯穿其一生。有继兄弟姐妹的重组家庭孩子的学业成绩更差,在学校受处分的频率也更高(Reifman et al., 2001);特殊家庭结构的子女未成年饮酒和吸烟的可能性更大,犯罪率也更高(Vanassche et al., 2014);重组家庭带来的适应不良压力更可能造成子女罹患抑郁和焦虑等精神障碍(Shafer et al., 2017)。家庭教育是导致子女心理和行为问题的重要因素,周晓红等学者(2012)研究了重组家庭中的教育情况,发现在重组家庭中,亲父母很可能出现补偿、违规、抛弃和诋毁等模式,而继父母可能出现放任、苛刻和炫耀等问题。

父母没有理解继子女真正的需求,这些教育模式导致再婚家庭教育的效果微乎其微,甚至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有负面影响。

  1. 对父母的影响

家庭系统中,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本质是家庭成员在物质和精神方面进行交换,这种交换过程不仅局限于家庭内部,也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借由婚姻联结形成的新家庭会影响到父母双方背后更为复杂的社会力量。核心家庭中父母与子女的纵向代际关系也会影响到横向的夫妻关系甚至外部社会关系(Coleman et al.,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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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重组家庭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产生问题是有必然原因的,问题的后果也非常严重。那么家庭重组就一定会对代际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吗?也不然,研究认为家庭关系才是影响孩子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就像决定离异家庭的子女表现的并不是离异这一件事,该类子女也并没有因为家庭结构比完整家庭的子女表现更差(张春泥, 2017)。

前沿研究逐渐不再从问题化视角看待重组家庭,而是倾向于多维度分析,家庭系统理论指出家庭关系建构在互动之上,因此所有的问题都是互动带来的结果,解决家庭问题的核心便是改善互动方式,帮助重组家庭子女适应新的环境,可以加强家庭网络的联结。那么,怎么做才是合适的、何种互动方式才是好的呢?


重组家庭的父母该如何对待非亲生孩子

对子女的教育永远不可能是完美的,即便亲生的孩子也是如此,然而分析子女的诉求可以为构建家庭和谐关系提供指引。一方面,重组家庭子女和普通家庭儿童一样有着生存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以及其他更高层次的需求;另一方面,重组家庭孩子在每个层次上又有更细致、特殊的诉求(杜楠, 2019)。

(1) 归属与爱:渴望平常的家庭

重组家庭子女不仅渴望和普通家庭子女一样的民主、平等的亲子关系,更希望一个“平常化”的家庭关系,也就是在家庭中被父母当做自然的家人,不需要特意的讨好,也不会被故意冷落。原有的家庭关系被打破,子女更加渴望拥有安全感,亲父母一方的关怀是安全感最重要的来源。因此亲父母的行动非常重要,如果亲父母能提供持续的、稳定的陪伴,继父母是否符合期待就不那么重要了。

(2) 自尊与尊重:自主而非强迫

在重组家庭中子女往往会迫切的寻求自主性,从父母离异起就被迫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再被迫进入重组家庭,被迫接受新的父母和兄弟姐妹,自主权被严重削弱,子女积累了强烈的被尊重的需要。例如在称呼的认同感方面,孩子尤其不希望被迫称呼继父母为“父亲、母亲”,强迫的要求反而会让孩子对这段被迫接受的关系更加厌恶。

(3) 自我实现:自我被全面接纳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自我实现需求也包括能够接纳现实,正确面对自身和生活中的缺憾,重组家庭的子女需要这种能力来接纳父母婚姻的过失、不完美的原生家庭,和新的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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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子女的需求后,继父母一方还需要对亲子关系的实质有更加理性客观的认识。现代良好的家庭关系早已不仅局限于传统的“父慈子孝”、“血浓于水”的观念了。在新时代个体化和现代化发展趋势的影响下,家庭并不一定要同步协调发展,而是成员在不断地在价值观和利益上持续努力地理解对方,家庭允许差异存在,仍旧愿意不断沟通与交流,继父/母可以尝试做“主动表达”的模范,建构一个非完美、具有弹性的家庭系统。

在家庭刚刚重组的阶段,亲父母一方处理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的方式非常重要。初接触阶段由于继父母对孩子来说是相对陌生的,可以求助于配偶(亲父母)传达自己的善意和接纳,尝试让孩子卸下防备。如果亲父母一方可以提供耐心、稳定的陪伴,并逐渐从话语中心者过渡为话语的连接者,进而继父母就可以和孩子直接沟通。在这个过程中继父母可以主动创造相处机会,积累共同的经验与回忆,譬如寻找相似的兴趣爱好,举办家庭活动等。

想要重建和谐的代际关系,继父/母也不必做单方面的努力,可以通过平等的倾听与尊重,有意识引导子女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家庭中拥有自己的独立角色。让子女意识到自己除了“某个人的孩子”、“某个人的继子”之外,更重要的是拥有独立意识、富含社会性的个体。帮助子女提高自我认同感的同时,也有助于他们摆脱对过去原生家庭伤害的纠缠,接受自我之后往往才能与他人建立新的关系。

最后,重建一个家庭的过程充满了未知和挑战,请牢记重组家庭的代际和谐关系需要长时间的相处积累,与普通家庭达到和谐状态存在时间跨度上的区别。所以不要担心,不要心急,情感会在共同度过的时光里一点一点沉淀。


参考文献

Coleman, M., Ganong, L., & Fine, M. (2000). Reinvestigating remarriage: Another decade of progress.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62(4), 1288-1307.https://doi.org/https://doi.org/10.1111/j.1741-3737.2000.01288.x

Gibson, D. M. (2013). Ambiguous roles in a stepfamily: Using maps of narrative practices to develop a new family story with adolescents and parents. Contemporary Family Therapy, 35(4), 793-805. https://doi.org/10.1007/s10591-013-9258-2

Giddens, A. (1991). Modernity and Self-identity. Polity Press.

Reifman, A., Villa, L. C., Amans, J. A., Rethinam, V., & Telesca, T. Y. (2001). Children of divorce in the 1990s. Journal of Divorce & Remarriage, 36(1-2), 27-36. https://doi.org/10.1300/J087v36n01_02

Shafer, K., Jensen, T. M., & Holmes, E. K. (2017). Divorce stress, stepfamily stress, and depression among emerging adult stepchildren. Journal of Child and Family Studies, 26(3), 851-862. https://doi.org/10.1007/s10826-016-0617-0

Vanassche, S., Sodermans, A. K., Matthijs, K., & Swicegood, G. (2014). The effects of family type, family relationships and parental role models on delinquency and alcohol use among flemish adolescents. Journal of Child and Family Studies, 23(1), 128-143. https://doi.org/10.1007/s10826-012-9699-5

杜楠. (2019). 家庭系统理论视角下重组家庭的代际互动关系研究 [硕士, 华东理工大学].

侯玉波. (2013). 社会心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李星, & 李红浪. (2006). 单亲家庭隔代教育的心理学思考.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06), 63-66.

张春泥. (2017). 家庭变迁与青年发展——当代中国青年父母离婚对子女发展的影响——基于CFPS2010-2014的经验研究. 中国青年研究.

策划 | 蔺秀云
作者 | 陈雨馨
编辑 | 王婉睿
排版 | 丁欣怡

北师大家庭与儿童发展实验室
我们隶属于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院,专注于中国婚姻与家庭研究,致力于将实用有趣的学术成果分享给大家。

本期作者
王雪迪 韩思思 王婉睿

前情提要

每年11月25日被定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历史上的这一天,米拉贝尔三姐妹因家庭暴力被杀害,永远地失去了生命。为了纪念这一事件,1981年7月,第一届拉丁美洲女权主义大会宣布把11月25日作为反暴力日。


“打自己的老婆/老公是正常的事情,这是家务事,别人管不着。”每当提起夫妻双方因为一些事情大打出手时,人们总是会认为这是家庭内部的矛盾,是一个家丑不可外扬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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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被打的受害人,人们往往恨铁不成钢忍不住质问TA们:“你为什么不离开TA?”、“你怎么不还手,非要被打死才甘心吗?”。也有人持着怀疑态度:“被打也有你自己的问题吧?要不是你做了什么事情,TA怎么会这么生气,以至于动手打你?”、“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挨打也是你自己找的”。

被家暴者也许还忍不住的幻想:那个恨不得把自己打死的人,也许有一天会醒悟过来,然后回过头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但现实会这样吗?


01
家暴的现状:只是小概率事件

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2011)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已婚女性为5.5%。这也就意味着,在婚姻中,每4个女性就有一个遭受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

2013年美国家暴热线的统计数据显示:一个受害者平均要经过7次的努力尝试,才能真正离开一个施暴者。摆脱家暴并不容易,其中被牵涉到的因素甚多,以至于被家暴者一次又一次的忍气吞声,也令家暴者更加地肆无忌惮。

夫妻家庭暴力作为当今社会最为突出的家暴形式,是一种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毒瘤。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成功的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当你身边有人正在遭受着家庭暴力的折磨,不妨鼓励TA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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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家暴的成因:哪些人更容易产生家暴行为

一、人口变量学因素

①性别因素

有关夫妻暴力的性别差异一直饱受争议,大部分传统研究认为,男性更可能会成为施暴者(Langhinrichsen, 2010)。有调查显示,18-39岁的女性是遭受伴侣躯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高危人群(Burazeri, Roshi, & Jewkes, 2005; Robert, Thompson, & Amy, 2006)。

但随着研究的推进,研究者发现年龄较大的男性更有可能成为亲密伴侣躯体虐待的受害者(Yan & Chan, 2012)。具体来看,男性实施性胁迫的的概率和频率显著高于女性,而女性实施躯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概率和频率显著高于男性(何影, 2010)。因此,男女施暴比例相当,性别差异更多表现在实施暴力的类型上

②年龄、教育水平与经济因素

此外,妻子年龄比丈夫小的女性更易遭受虐待(Naved & Persson, 2005)。教育水平偏低、收入偏低、在经济上依赖丈夫的女性也更容易遭受家庭暴力,教育水平偏低的男性也更容易对伴侣实施暴力。

二、社会心理因素

①情绪调节

有研究表明,积极情绪对内隐攻击性具有抑制作用,而消极情绪对个体的内隐攻击性具有促进作用(陈艳, 2012)。暴力行为是负性情绪失调的表现,如果负面情绪长时间得不到调整,内隐攻击性会通过暴力行为表现出来(刘洁芸, 2021)。

②童年经验

观察学习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是指人们仅仅通过观察他人(榜样)的行为及其结果就能学会某种复杂行为,又称替代学习。观察学习理论认为,攻击性行为是可以通过后天习得的,那些观看暴力影片的孩子模仿影片中成人的攻击性行为的可能性更高。因此,儿童期遭受或目睹家庭暴力将大大增加其成年后成为施暴者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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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自尊水平

自尊(self-esteem)水平低的人更可能会成为施暴者。自尊是个人基于自我评价产生和形成的一种自重、自爱,并要求受到他人、集体和社会尊重的情感体验。许多人实施暴力行为,是为了补偿他们的不安全感和低自尊,他们试图通过压制伴侣来获取尊重和赢得自我价值感。

④依恋风格

成人的依恋类型分为安全型依恋、焦虑型依恋、回避型依恋、恐惧的回避型依恋四类。安全型依恋可以减少暴力行为的发生,而焦虑型依恋和回避型依恋等非安全型依恋则会促进暴力行为的发生(Tussey et al., 2018)。

安全型依恋的个体对亲密感及其对他人的需求感到舒适,即相信自己是被爱着的且自己是值得被爱的,他们遇到矛盾时能够以恰当的、安全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依恋需求;而非安全型依恋风格的个体常常会站在控制的立场上面对他人(Mikulincer & Shaver, 2016),他们难以直接表达自己的情感需要,而是采用强烈的指责或抱怨、更直接的支配态度、甚至是暴力行为(包括言语暴力、身体暴力、冷暴力等)来向伴侣表达情感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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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社会支持

家庭暴力之所以能愈演愈烈,受虐者的不断隐忍也需要承担责任。不良的社会支持或缺乏社会支持是受虐者隐忍不发、不敢奋起反抗最常见的影响因素(邹韶红, 张亚林, 2007)。许多受虐者与支持系统隔绝,对自身价值的唯一确认即来自禁锢TA的人,比如前面推文中提到的煤气灯效应,其中的煤气灯人惯常以“爱”之名架空受虐者的社会联结,使其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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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家暴的识别:只是骂了TA几句,算家暴吗

前文列举了一些家庭暴力的成因,但并不是具有这些特质的人都有进行家庭暴力的倾向。单从个人的特质和经历等层面形成的标签化印象并不能作为家暴是否发生的评判标准,真正了解家庭暴力的具体表现形式才能帮助人们做出正确的判断,规避伤害

1、身体暴力:作为比较常见的家庭暴力类型,身体暴力主要是指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肉体上的摧残。在具体表现形式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推、拖、打、踢或挠对方
用拳头或工具伤害对方的身体
使用刀或其他武器进行威胁

2、精神暴力:精神暴力主要指施暴者对受害者进行精神上的折磨,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损坏对对方来说很重要的事物
侮辱、谩骂、贬低对方,降低对方的自我价值
以伤害其他家庭成员为威胁,强迫对方做不喜欢的事情

3、性暴力:性暴力发生在夫妻或亲密的伴侣之间,是家庭暴力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受害者在身体上的伤害较为隐蔽,但在精神层面造成的伤害和屈辱则让人无法承受。

强迫对方看色情片
强迫对方做任何不想做的性行为
强迫对方在不愿意的时候发生性关系

4、经济控制:经济控制指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收入和支出及其使用和决定进行控制,使对方处于没有自由的经济支配权的生活中。

禁止伴侣找工作、上班赚钱
违背伴侣意愿拿走伴侣收入
掌管经济大权,并严格控制伴侣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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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面对家庭暴力,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一、发生了家暴,我该怎么办?

避免激怒施暴者,避免暴力升级。

相信自己是有价值的,值得被爱的。家庭暴力的发生并不是因为你做错了什么,你始终是值得被爱的。必要时向心理咨询师寻求专业帮助。

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告诉他人自己的遭遇,包括家人、朋友等等。即使不愿马上寻求帮助,也可以多一个人关注自身的安全。

二、好友遭遇了家暴,我该如何帮助TA?

NO:

不要让受害者觉得是自己的问题。“TA为什么打你啊”、“你如果没有错,TA为什么会打你”……这些话语都在暗示受害者,是自己的原因导致暴力的发生,降低受害者的自我价值感。

不要贸然替受害者找施暴者聊聊。这种行为可能会让施暴者感觉到自己的权威被挑战,从而导致暴力升级。

不要强迫受害者离开这段关系。受害者和施暴者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对于受害者来说,他们有可能被施暴者威胁,也有可能被施暴者暴行后的忏悔所打动。是否离开这段关系是一个复杂的权衡过程,而强迫受害者离开,可能会让受害者觉得自己没有被倾听。

YES:

与TA谈论目前的处境。身陷家暴的人,可能不太容易提及“家暴”这样的标签。因此可以用具体的事来进行善意接近:好久都没看见你了,你怎么样?我留意到你看对方的眼神,看起来你好像有点怕他?我很担心你。

与TA保持一定程度的定期联系。一方面,可以通过定期联络确定TA的生命安全;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这种形式告诉TA,如果TA需要,你会一直站在TA的身后支持着TA,哪怕对方没有发生改变,我们也不会因此而抛弃TA。

永远支持和鼓励TA寻求专业心理帮助。


参考文献

陈艳. (2012). 情绪调节策略对内隐攻击性的影响(硕士学位论文). 浙江师范大学.

刘洁芸.(2021).老年夫妻依恋与夫妻暴力的关系:情绪调节策略的作用(硕士学位论文). 天津师范大学.

李玲.(2018).我国家庭暴力法律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 云南财经大学.

邹韶红, 张亚林. (2007). 夫妻暴力及其心理社会高危因素. 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 15(3), 300–303.

Naved, & Persson, L. Å. (2005).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Spousal Physical Violence Against Women in Bangladesh. Studies in Family Planning, 36(4), 289–300.

Burazeri G,Roshi E,Jewkes R(2005).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spousal physical violence in Albania: Cross sectional study, BMJ, 331(75), 197–201.

Mikulincer, M., & Shaver, P. R. (2016). Attachment in adulthood: Structure, dynamics, and change (2nd ed.). New York: Guilford Press.

Robert S., Thompson M.D, Amy E(2006).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prevalence, types, and chronicity in adult women. American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 30(6), 446–457.

Tussey, Tyler, K. A., & Simons, L. G. (2021). Poor Parenting, Attachment Style, and Dating Violence Perpetration Among College Students. Journal of Interpersonal Violence, 36(5-6), 2097–2116.

策划 | 蔺秀云
撰稿 | 王雪迪 韩思思 王婉睿
编辑 | 李欣霏
排版 | 李欣霏
图源网络 | 侵删

文献选读
Coco有话说

生活当中,我们常常会和不同的人交往,有的人被认为是“自己人”,而有的人则被认为是“外人”。那么,当“外人”在我们遭遇麻烦时向我们伸出援手,我们会有什么感受?我们会欣然接受来自“外人”的帮助吗?


《欧洲社会心理学杂志》(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在2020年发表的一篇文章,探讨了人们如何感知,以及是否接受外群体成员的帮助这一问题,即探讨了群体成员身份对人们接受亲社会行为过程的影响。

通常情况下,群体成员身份(例如一个人是内群体成员还是外群体成员)会影响亲社会行为接受者对实施者动机的推断。如果我们将动机分为共情动机(指实施者从他人处境考虑,了解到了他人的困难和需要,因而急他人所急地想帮助他人的动机)和利己动机(指实施者为了展示自己的形象,提高自已的名声地位的动机)两种。那么根据以往的研究发现,研究者推断,相比于来自内群体成员的亲社会行为,个体对来自外群体成员的亲社会行为更少地做出共情动机的判断,因而也就不愿意接受其提供的帮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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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群体成员身份也可能影响人们对实施者的互动预期,求其在对实施者亲社会动机进行判断之后影响更凸现。如果人们判断实施者的帮助行为不是出于共情动机,就会降低与其的亲社会互动预期,继而更不愿意接受其提供的亲社会行为。

但是,研究者认为,人们对外群体的偏见可能会加重对外群体的帮助行为实施者的消极态度。即如果人们对外群体有较强的偏见,就可能更不会觉得来自外群体的帮助是出于实施者的共情动机,所以,就会对随后的亲社会互动有更消极的预期,当然也就更不愿意接受来自外群体的亲社会行为了。

研究者提供三个实验来验证下图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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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研究构想图


实验1以意大利本地的高中生为被试。研究者首先测量了被试对外国移民的偏见,之后让这些高中生被试想象如下情景:正当自己因为考试成绩差而难过时,有一名同学(助人者)邀请自己和ta一起学习。研究者向被试提供这位助人者的背景信息,告知一组被试说,助人者是意大利本地学生(内群体成员),而告知另一组被试说,助人者是外国移民(外群体成员)。然后,研究者测量了被试对帮助者动机的判断。

结果发现,助人者的身份并不影响被试对其帮助动机的判断,两组被试对助人者的动机判断没有显著差异。但这个实验可能混淆了群体成员身份这个变量,例如,无论是本地学生,还是移民学生,都有可能被认为是学校的同学,因此,群体身份的影响就不存在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这些被试对外群体的偏见并不高,而只有那些对外群体存有较高偏见的被试才会认为外国移民学生的帮助动机不是出于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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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研究者在实验2和实验3中,通过邀请科索沃的阿尔巴尼亚族成年人参加研究来排除上述混淆。实验2通过呈现不同的塞尔维亚人所在城市的信息,来操纵被试对塞尔维亚人的偏见。一组被试得到积极的信息,比如塞尔维亚的城市是经济中心;而另一组被试得到消极的信息,比如塞尔维亚的城市是犯罪中心。实验3通过测量法,来衡量被试对塞尔维亚人的偏见。

随后,在实验2和实验3中,研究者要求成年被试想象自己深夜在车站等不着车时,有人可以提供顺风车送自己回家的情境。两个实验中的帮助行为实施者的群体身份都被操纵了,一组被试得知是阿尔巴尼亚同族人,另一组被试得知是塞尔维亚异族人。接着,研究者在实验2中测量了被试对帮助行为实施者动机的判断,以及接受帮助的意愿。在实验3中,研究者还测量了被试对自己接下来与帮助行为实施者互动的预期。

实验2和实验3的结果发现,相比于本族人,被试对外族帮助者动机的判断更消极,与帮助者互动的预期和接受帮助的意愿都更低。也就是说,被试认为外族的塞尔维亚人的帮助动机更“不怀好意”,所以随后与其的互动预期和接受其帮助的意愿也就更低。而且,不论是实验2中通过信息呈现操纵的对外群体的偏见,还是实验3中通过测量得到的被试的偏见,都可以调节模型中的变量关系,即只有在较高的偏见条件下,被试对来自外群体成员的动机判断、互动预期、接受其帮助的意愿等,都受到实施者身份的影响;而在被试对外群体的偏见不高的条件下,外群体成员身份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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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内”“外”意识是很强的,亲社会行为在群体层面上也有其规律和机制。当“外人”实施亲社会行为时,有时候可能并不能好心得到好报,但是,如果群体之间是友好关系,相互之间没有偏见的话,“内”和“外”之间的界限就会变淡或不产生影响了。

想一想,你的身边是不是也发生过这样的事呢?


参考文献:

Borinca, I., Falomir‐Pichastor, J. M., Andrighetto, L., & Durante, F. (2021). Outgroup prejudice and perceptions of prosocial intergroup behaviors. 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51(1), 40-53.https://doi.org/10.1002/ejsp.2712

推文作者:高芯芸
插图:彭重昊
编辑:彭重昊
排版:彭重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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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选读
Coco有话说

共情是一种对别人的情绪感同身受的能力。在日常生活中,共情常常发生,例如,当要好的同伴晋升时我们会为TA感到开心;当好友遭受痛苦时我们会为TA感到难过。但是,共情并不总是对所有人自动发生的,而是有条件且容易受到其他因素影响的。一般来说,相比于亲近的人,我们更不容易对陌生人的开心或痛苦感同身受。本期推文将借助两篇文献分析共情发生的机制。


共情是自动而毫不费力的吗?一项2019年发表于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General的研究,发现共情其实存在认知成本

研究者使用自编的实验室共情认知测量工具(共情选择任务)测量了共情的认知需求。共情选择任务总体包含两步:第一步,要求被试在红蓝两个卡牌中进行选择,第二步,呈现一张图片以及对应的指导语,被试要根据指导语完成指定任务(如图1所示)。具体来说,选择红色卡牌(不共情卡牌)的被试会被要求客观关注图片人物的外貌特征,并用一句话来描述TA的年龄和性别;选择蓝色卡牌(共情卡牌)的被试会被要求对图片人物的经历进行情绪关注,也用一句话来描述TA的内部体验和感受。最后将被试选择蓝色卡牌的比率作为其总体的共情水平。

被试完成共情选择任务之后,还要完成美国航空航天局任务负荷量表(NASA Task Load Index)的测查,以此评估他们完成每次共情选择任务的认知成本,包括“选择这张卡牌需要消耗多少脑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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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共情选择任务(左边红色卡牌为不共情卡牌/蓝色卡牌为共情卡牌)

该研究通过不断改变共情选择任务研究范式(例如,改变卡牌的颜色,去掉卡牌的标签,降低回答的难度等等)排除无关因素的干扰,在11项研究里反复验证,最终发现了共情回避效应(Empathy avoidance),即相比于共情卡牌,人们更倾向于选择不共情卡牌。而且当人们对他人的情绪感同身受的时间越长时,认知成本得分也会越高,这种不断增加的认知成本会使得人们不愿意继续消耗自身的认知资源来对他人进行共情


可见,对他人共情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那么,人们为什么还会共情呢?人们在什么时候、在哪些情境中更可能对他人共情呢?共情会受到哪些动机影响呢?

另一项2020年发表于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的研究通过三个实验检验了金钱激励、社会奖励和道德框架三种动机对共情的影响。

在研究1中,研究者通过共情选择任务研究范式(具体过程可参照图1任务范式)设置了三种实验条件,分别是:共情获得金钱奖励组(即选择共情的被试可额外获得0.01美元),不共情获得金钱奖励组(即选择不共情的被试可额外获得0.01美元),以及控制组(即没有金钱获得)。共情选择任务允许被试在共情他人和不共情他人之间进行自由的选择,最后通过他们在共情选择任务中选择的共情比率作为共情水平。然后测量被试完成共情任务时的脑力需求、自我效能感和厌恶感三个认知负荷水平。

结果如图2所示,金钱激励确实能够增强人们的共情选择,尽管这些人在共情时需要付出更多的脑力活动。而在控制组却再次发现了共情回避效应,即在没有金钱激励的情况下,人们不愿意与他人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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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人们在金钱激励条件下的共情选择比率

研究1虽然证实了金钱奖励能够激发人们选择共情,但是这种金钱奖励是外在的物质奖励,其他非物质奖励是否也能激发人们的共情呢?于是,研究者在研究2中探讨了社会奖励对共情的作用。

在研究2中,研究者设置两种条件让被试选择是否共情。第一种条件是选择对陌生人共情或不共情,第二种条件是选择对亲密的人进行共情或不共情,然后对比两种条件下共情选择的比率是否存在差异

结果如图3所示,相比于陌生人,人们更愿意对与自己关系亲密的人共情,尤其是当这个亲密的人处于痛苦之中时。同时发现,在对亲密的人进行共情时,人们的自我效能感更高,付出的脑力需求更低,感觉到的厌恶程度也更低。这些结果进一步说明人们更容易对亲密的人共情,并且此时感到认知负荷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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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人们在不同社会关系条件下的共情选择比率

研究3探讨了道德框架对共情选择的影响。研究者通过在共情选择任务之前呈现指导语,告知被试这是一项关于道德品质测量的任务,以此操纵共情的道德框架。研究结果表明,道德框架的操纵效应并不显著,所以在随后的共情选择任务中,人们的共情选择并没有显著受到道德框架的影响。虽然研究结果没有验证假设,但这并不能说明道德框架无法影响人们的共情。该结果可能是因为实验中道德框架的操纵太过微弱而导致的,有待将来研究进一步验证。

通过上述两篇文献,我们发现,人们实施共情时会考虑共情背后的成本(cost)和收益(benefit),无论是外在的金钱动机还是内部的社会动机都存在成本和收益的评估。只有当个体评估到共情具有一定的主观价值后,才会更愿意付出资源去选择共情。

然而,共情虽然存在认知成本,但动机对共情的影响也很大。具体而言,金钱奖励和亲密关系都是激励我们选择共情的动机因素。尽管共情时需要付出认知上的脑力活动,但物质的奖励和亲密关系的获得却会让个体觉得共情是有收益的,尤其在对亲密的人共情时,所以,人们更可能对亲密他人的喜乐哀惧感同身受。而道德框架对人们共情的影响,还需研究者们在进一步完善实验操纵程序后继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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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Cameron, C. D., Hutcherson, C. A., Ferguson, A. M., Scheffer, J. A., Hadjiandreou, E., & Inzlicht, M. (2019). Empathy is hard work: People choose to avoid empathy because of its cognitive costs.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General, 148(6), 962-976. doi:https://doi.org/10.1037/xge0000595

Ferguson, A. M., Cameron, C. D., & Inzlicht, M. (2020). Motivational effects on empathic choices.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90, 104010. doi:https://doi.org/10.1016/j.jesp.2020.104010

推文作者:杨小钧 林靓
插图:彭重昊
编辑:彭重昊
排版:彭重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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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Coco有话说

不道德行为不仅会对他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会使实施不道德行为的青少年学业成绩下降、人际关系受损,严重的不道德行为甚至会发展为长期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人们都很讨厌不道德行为,也想知道人格特质是不是与不道德行为有着某种关系?

最近我们实验室的一项研究发现,青少年的诚实-谦逊人格特质可以负向预测其不道德行为。我们也尝试揭示这个关系的内在机制,为家长和教师更好地理解青少年不道德行为的发生过程,进而减少不道德行为,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提供启发。

本篇推文就来介绍我们这项最新发表的科研成果,探讨诚实-谦逊人格与青少年不道德行为的关系,及其内在机制。


HEXACO人格六模型在大五人格模型的基础上,通过考察更广泛的语言文化背景,增加了诚实-谦逊人格(Honesty-Humility)这一维度。诚实-谦逊人格主要指个体与他人互动时维护公平和真诚的倾向,真诚、公正、谦虚以及避免贪婪四方面共同反映了一个人的诚实-谦逊性。已有研究发现,高诚实-谦逊的个体在与他人互动时常常会表现出更多的积极社会行为和更少的消极行为,比如更信任他人、更利他、更不愿意做出不当行为等。据此,我们认为,诚实-谦逊人格特质与青少年的不道德行为具有负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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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常常发现,有些人明明做错了,却非但不愿意承认,还要为自己的错误辩护。例如,有人在马路上闯了红灯却说红绿灯设置不合理。这就是道德推脱现象,它指的是个体为自己不道德行为进行辩护从而使不道德行为合理化的认知策略,主要包括重新解释自己的行为并使其伤害性降低,尽力减少自己在行为后果中的责任以及降低对受害者的认同等。道德推脱能够降低个体因实施不道德行为而产生的内疚与自责,进而有可能促使个体做出更多的不道德行为。大量研究也发现,道德推脱能够显著预测个体的不道德行为。

而诚实-谦逊的人格特质显示了个体维护和保持公平与真诚的倾向,所以它可能会减少个体采用道德推脱策略为自身不道德行为进行辩护的可能。高诚实-谦逊的个体更倾向于真诚、公正地与他人互动。一方面,他们很少采用道德推脱认知策略,比如他们不会借助红绿灯设置不合理的理由去闯红灯;另一方面,他们能够真诚地接受自己的行为,即使自己做了有缺陷的事,也不愿降低道德标准去为自己寻找辩护的理由;相反,低诚实-谦逊的人更为自私和不真诚,他们更可能会为了避免自责和内疚而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进行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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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推测,诚实-谦逊的人格特质与不道德行为之间的负相关是以道德推脱来中介的

但是,个体的行为绝不会单纯受制于人格特质,而是人格与个体所处情境的交互作用的结果。以往研究发现,高诚实-谦逊的个体即使遭遇不公正对待也不会实施不道德行为,而低诚实-谦逊的个体在遭受不公平对待时,会有更多的理由实施不道德行为。那么,高诚实-谦逊的青少年在感知社会公正/不公正时,其不道德行为会不同吗?

系统合理化指个体对自身所处社会环境是否公平、合理,以及是否愿意维护和支持现存体系的主观感受。我们推测,系统合理化会调节诚实-谦逊人格与道德推脱及不道德行为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高诚实-谦逊的青少年,无论感知到所处的社会系统是否合理,他们都会按照真诚、公正的特质要求自己。而低诚实-谦逊性的青少年,当他们感到社会不公平、不合理时,他们会调整自己的道德标准,为不道德行为寻求辩护,进而实施更多的不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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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诚实-谦逊与不道德行为关系的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综上,我们提出了研究的理论模型(图1)。我们对3个城市的2576名高中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发现,青少年的诚实-谦逊人格负向预测不道德行为,并且道德推脱在其中起到中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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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有调节的中介模型的结果

我们还发现,高诚实-谦逊的青少年并非在任何时候都不做不道德行为,当他们感知系统不合理时,他们也有可能实施不道德行为;但当他们感知到系统合理时,他们就不愿意做不道德行为了。也就是说,即使是一个人格特质良好的青少年,当他感知周围环境不合理时,也会做一些不道德行为来维护自身利益。而不具备诚实-谦逊人格特质的青少年则会做更多不道德行为,无论其系统合理化水平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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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低系统合理化下,高诚实-谦逊的青少年也可能实施不道德行为

这项研究启示我们,

首先,教育者应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公平、合理的环境才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其次,尽管诚实-谦逊是一种较为稳定的人格特质,短时间内很难对其干预,但是个体早期成长环境会影响诚实-谦逊人格特质的形成(参见推文:幸福的童年,是善意人生的底色)。健康良好的家庭氛围对于个体成长非常重要。

第三,家长和教师应重视青少年的道德推脱现象,帮助他们学会自我关怀,避免道德推脱,进而抑制不道德行为(参见推文:亲社会实验室 | 拥有充盈“自我”的人可以减少不道德行为吗?)。

本研究第一作者郭震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在读博士研究生,第二作者李文岐现为南京大学助理研究员,第三作者杨莹现为华东师范大学晨晖学者。


原文链接:

Guo, Z., Li, W., Yang, Y., & Kou, Y*. (2021). Honesty-Humility and unethical behavior in adolescents: The mediating role of moral disengagement and the moderating role of system justification. Journal of Adolescence, 90, 11–22. https://doi.org/10.1016/j.adolescence.2021.05.009

推文作者:郭震
插图:郭震
编辑:彭重昊
排版:彭重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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